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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小股民狀訴蓮花味精虛假陳述索賠案下月開庭

2014-10-13 09:05 來源:中國廣播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央廣網財經10月11日消息(記者丁玲娜 實習記者趙煦)蓮花味精虛增利潤近5億元,這期間被包裝漂亮的業績矇騙,虧得血本無歸的投資者,索賠終於有了突破性進展。經濟之聲記者獨家獲悉,山東股民陳女士索賠近10萬元,下月13日,鄭州中院將受理此案,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一説起買蓮花味精股票的事兒,陳女士至今都不願意提起,當初她搭進去的20多萬元,縮水百分之八十以上。

  陳女士:哎呀,我都不願意想這個事兒了。我希望法院能為股民主持公道,依法判決,讓違法者付出足夠的代價,不然以後都不敢投資了。

  陳女士記得,2008年她買蓮花味精的股票時,對公司業績深信不疑,直到證監會查出蓮花味精虛增利潤4.9億元,未披露重大訴訟金額合計5.66億元時,她才恍然大悟。

  陳女士:我在2008年3月6日開始買的,當時看它的報表、效益都挺不錯的,買的時候七八塊錢,但是漲漲停停始終沒有上去,最低跌到一塊多錢。當時我不知道什麼情況,怎麼那麼個跌法?

  受理陳女士維權案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説,對打這場官司很有信心,因為從2003年開始,我國已經有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民事索賠的司法解釋,這讓維權更有力。

  厲健:一個是最高院有虛假陳述司法解釋,第二,證監會的生效處罰決定已經認定了蓮花味精是連續四年資訊披露違法,它的違法事實已經被認定。第三個,我們根據原告提供的對帳單等資料,能夠證明,恰好在資訊披露違法期間,股民是受到欺騙、受到誤導。

  蓮花味精被查出違法行為後,曾被處以頂格行政罰款50萬元,這在眾多受損股民看來力度太輕,股民維權,或許是對違法公司有力的懲戒。厲健認為,隨著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推進,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司法監管,更要再度加碼。

  厲健:我覺得司法這一塊應該進一步的加強。IPO的審核這一塊,註冊制的轉變才會有一個堅實的基礎。否則你一旦放開之後,股民遭受損失也維權無門,或者非常困難,不利於證券市場健康的發展。

  記者致電蓮花味精董秘時祖健,他表示不清楚相關事宜,要向公司法務部門了解情況後再跟進。對蓮花味精索賠案的事態進展,我們會繼續關注。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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