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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集團重組改革方案獲批

2014-08-03 11:11 來源:金融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由國有獨資企業改制為股份制公司

   記者近日從光大集團了解到,其重組改革方案已獲國務院批准。根據方案,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將由國有獨資企業改制為股份制公司,並更名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由財政部和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發起設立。重組改制後, 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包括境外分支機構)全部資産、負債、機構和人員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承繼。

   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中投公司等有關各方大力支援下,國務院最終批准了光大集團改革重組的細化實施方案。自此,光大集團將實現對所有下屬企業的並表管理,資産、凈資産、融資能力將得到全面提升,光大集團的發展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根據重組改革方案,財政部以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的股權、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光大香港)的股權、財政部對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享有的債權本息作為出資;匯金公司以持有的90億股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及承接的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本息作為出資。

   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表示,從2003年開始設計重組方案到今天一共11年,光大集團改革重組可謂“十年磨一劍”。此次國務院最終批復的細化方案,標誌著自2003年7月開始的光大集團改革重組工作全部完成;標誌著自2007年8月以來光大確定的“四抓一帶”、“五項工程”取得最終成功,“三大戰役”、“四大戰場”取得最後全勝;標誌著光大的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徹底解決,為光大的發展注入新動力,為打造百年老店奠定了基礎,對光大而言意義十分重大。光大集團將努力打造成為一家重點突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管理科學,既與國際接軌,又具有中國特色的一流金融控股集團。

   光大集團成立於1983年,是國家改革開放初期的重要對外窗口之一。30多年來,光大集團從成立早期的發展對外貿易,引進技術設備,積極踐行改革開放破冰之旅,到上世紀90年代起,全力推動經營轉型,業務向金融領域傾斜,經過不斷探索與開拓,截至2013年末,集團管理資産總額已達2.54萬億元,當年實現營業收入784億元,實現利潤374億元。目前,已經發展成為橫跨境內外機構近千家,員工5萬餘人,業務涵蓋銀行、證券、保險、資産管理、信託、投行、基金、期貨、金融租賃、環保新興産業及其他實業領域的特大型企業集團。

[責任編輯: 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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