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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稅立法需要處理好三大關係 全面開徵短期難鋪開

2014-07-15 09:34 來源:證券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 徐 科

  在《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被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後,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房地産稅因關係重大,中央推進極為審慎,立法先行。

  “按照目前相關方案的設計思路,未來的房産稅將在厘清財稅體制和房地産市場去投資化之間取得平衡。”不少業內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涉及複雜的立法程式,牽動各方利益的房地産稅難以在短期內正式出臺。

  記者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等中央部門已經就房地産稅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多次討論。

  “房産稅是一個較難徵收的稅種,需要審慎設計和週密準備。”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曾康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房産稅的開徵會為地方政府在城市、環境等方面的支出找到一個收入來源,而且有助於引導和完善地方政府的行為,使其更加關注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改善。

  安邦諮詢宏觀組高級研究員楊志榮認為,推進住房稅收改革,就是要調節高端,這勢必會觸動既得利益者,牽一髮而動全身。

  值得注意的是,不動産登記制度推進一直被認為是為房産稅試點擴圍開路。然而,去年3月份國務院辦公廳規定的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産登記條例,目前尚未出臺。對此,業內人士分析稱,從不動産登記條例起草工作及涉及的各方面情況看,條例延期有著複雜的原因,推遲出臺或許並非壞事。

  楊志榮表示,當前與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相衝突的法律法規很多,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房地産管理法》、《房屋登記辦法》、《森林法》、《草原法》、《海域使用權登記辦法》等。“若不對這些法律法規做出相應的理順和修改,將來《不動産登記條例》的執行就存在困難。”

  “房産稅立法調研應具有戰略性眼光,將關係到改革發展的脈絡。”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何代欣表示,在房産稅立法中,需要處理好三方面關係:一是要解決好房地産稅與中央、地方財稅關係調整,及地方公共産品有效供給的問題;二是房地産稅與穩定稅負的關係,合併重組房地産相關稅收,避免重復徵稅;三是房地産稅牽動的其他領域改革。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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