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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全體稅務人員不得出入私人會所

2014-06-23 08:40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6月22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根據中央部署,採取系列措施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總局轉發中央紀委和中央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通知精神,對稅務系統提出嚴肅的要求,把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作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的重要內容,實行零報告制度,切實抓好落實。

  要求全體稅務人員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教育實踐活動第二批活動單位的黨員領導幹部要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公開承諾,並納入對照檢查的內容,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進行明示,自覺接受監督。對第一批活動單位黨員領導幹部的承諾情況及整改落實、建章立制情況進行回頭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級稅務機關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公務接待一律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審計部門要加大對公務接待費用的專項審計監督力度,嚴禁報銷私人會所發票。督促財務管理、服務中心、教育中心等部門部署對系統的房産、培訓中心、賓館、招待所等有接待服務功能的設施進行清理,凡是有租賃給他人作為會所使用的,要立即中止租賃關係,收回房産設施,保證在稅務系統資産範圍內不發生“會所歪風”。

  各級黨組及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工作負責,並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加強考核問責。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在做好自身表率的同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拉長耳朵、瞪大眼睛”,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嚴肅查處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紀違法行為。對查處的案件,及時進行通報曝光,發揮警示作用。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總局與有關部門積極配合,開展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私人會所稅收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全面了解私人會所隸屬關係、業務範圍等,認真核查辦理稅務登記、申報繳納稅款以及發票使用情況,重點關注歷史建築、公園等利用免稅單位身份隱瞞出租收入,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嚴肅查處私人會所混淆稅目高稅低報、隱瞞營業收入及開具不合規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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