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商執法人員在代理九頭鷹口罩的北京宏圖天鷹科技有限公司庫房內,對被曝光的九頭鷹口罩進行檢查、取樣。
工商執法人員在檢查九頭鷹代理公司的相關證照。
“揭秘‘九頭鷹’奈米PM2.5口罩”追蹤
新京報曝光九頭鷹奈米PM2.5口罩生産地不實、公司註冊地不實、冒用檢測報告等諸多問題。昨日,這款曾“賣斷貨三次,銷售百萬隻”的防霾口罩,在淘寶、天貓等電商平臺上下架。針對曝光的相關問題,工商執法人員對銷售該口罩的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將根據抽樣檢測結果,對查實的問題一併處理。
新京報訊 針對《新京報》曝光的“九頭鷹”奈米PM2.5口罩涉及的各種亂象,昨日,石景山工商分局執法人員,來到代理九頭鷹口罩的北京宏圖天鷹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核查。
工商執法人員表示,經檢查,九頭鷹口罩包裝標注不實生産地址,涉嫌違反《産品品質法》。隨後,執法人員抽取部分口罩成品送檢,並將根據檢驗檢測結果進一步處理。
天貓等電商平臺下架九頭鷹口罩
號稱“防霧霾PM2.5口罩第一品牌”、“霧霾終結者”、“全球唯一款公認的頂級防護利器”的九頭鷹奈米PM2.5口罩,之前在天貓、淘寶等知名電商平臺上均有銷售。但經新京報曝光相關問題後,包括京東、淘寶、天貓等電商平臺上,均無法搜索到該品牌防霾口罩。
這款“九頭鷹奈米PM2.5口罩”,之前在網上的售價促銷價為37元(參考價53元)。但昨天,上述幾家電商平臺均顯示無此産品。
“九頭鷹口罩被下架,肯定商品出了問題。”淘寶、天貓的管理方阿里巴巴集團工作人員趙女士稱,天貓及淘寶嚴厲打擊不法商戶,如果商戶的産品品質存在問題,或産品誇大宣傳等多種原因,經核實後,都將會下架。
員工見到工商檢查想離開
位於石景山古城南街路東30號巨擘大廈的“北京宏圖天鷹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宏圖天鷹),是九頭鷹口罩的總代理商。
昨日,石景山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到府檢查時,這家公司辦公室房門緊掩,與以往敞門迎客的情景大不一樣。
敲開辦公室房門,裏面只有三名工作人員。之前自稱為總經理冉偉秘書的女子,一見到執法人員,就拎著一個塑膠袋,準備起身離開。執法人員叫住她後,發現塑膠袋裏是該公司稅務印章和發票收據等材料。
針對九頭鷹口罩包裝上印製的“品牌合作夥伴CCTV”“中國科學院理化研究所檢驗認證産品”等資訊,執法人員要求工作人員出示相關資訊證明,但該公司的幾名員工,均以“不知道,冉總不在,打他手機關機”為由,未予出示。
口罩抽檢結果出來後再處理
昨日,石景山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九頭鷹口罩外包裝所印刷的地址非生産商地址。執法人員稱,《産品品質法》要求生産廠家標注詳細地址,不標注地址或標注不實地址都違背了《産品品質法》,將責令改正。
針對該品牌口罩涉嫌冒用檢測報告,以及其實際防霾功效等問題,執法人員要求“宏圖天鷹”工作人員儘快提供PM2.5相關資質證明。同時,執法人員也現場抽取了部分該品牌口罩。
“這些樣品將交給檢測部門進行品質檢查,等檢測結果出來後,我們將對查實的問題一併依法處理。”一名執法人員説。
- 現場
寫字樓藏倉庫堆滿半成品
在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還在“宏圖天鷹”辦公室同樓層房間,發現了該公司的小倉庫,裏面堆滿了“九頭鷹”奈米PM2.5口罩的成品和半成品。
這間房中,擺放著數十個黃色大箱子,裏面分別裝著九頭鷹牌口罩,以及印製好的專用包裝袋等。在這裡,執法人員還找到兩卷未經切割的活性炭濾芯半成品。此外,倉庫裏還有多張消費者、代理公司訂購九頭鷹口罩的單據。
該公司女秘書稱,該倉庫除了存放九頭鷹口罩外,還負責對外銷售,“主要通過網路渠道進行銷售。”
巨擘大廈物業人員稱,去年,冉偉以個人名義租了大廈辦公室,“剛開始不是做口罩生意的,最近幾個月才開始賣口罩。”而據記者調查,該公司註冊地在豐台區。
- 追訪
口罩外包加工自貼合格證
昨日,執法人員在“宏圖天鷹”進行檢查時,自稱該公司總經理冉偉親戚的趙先生也在現場,他向記者詳細介紹了九頭鷹防霾口罩的生産製作過程,稱該品牌口罩全是外包加工,然後由公司人員自行包裝後銷售。
趙先生稱,九頭鷹的普通口罩及濾芯的濾材均來自廣東廠家。訂購的貨品發到北京後,再對濾芯的濾材進行加工處理,“濾芯濾材將在河北生産廠家進行精加工,加工好後的半成品再發往北京。”他説,由公司員工對接收到的半成品進行包裝,最後以代理或網店的形式銷售。
在九頭鷹倉庫裏,還放著多張由塑膠貼膜製成的“經品質部檢測合格”的合格證,該合格證上還標有生産日期。冉偉的秘書稱,該合格證的確由公司人員自行粘貼。但她對合格證是否是自行印製的並不知情。
- 律師説法
冒用檢測報告涉嫌虛假宣傳
此前調查中,“宏圖天鷹”總經理冉偉曾向記者出具一份中國科學院理化研究所檢測報告,以證明九頭鷹口罩所標注的“PM2.5-病菌污染物過濾效率>99%”,但當事檢測機構明確向記者表示,他們只能檢測病菌類項目,無法檢測PM2.5過濾項目。
九頭鷹口罩外包裝上還標注執行標準為GB/T20944.3-2008(紡織品抗菌性能的評價),並非GB2626-2006(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標準。
對此,北京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郭聰表示,口罩是由多種材料組成,比如活性炭和布料,而外包裝袋上不能只標注執行紡織品標準,“這家公司明顯冒用檢測報告進行宣傳,屬虛假宣傳。”
針對防霾功效,郭聰稱若宣傳與實際效果不符,工商執法部門可以對該公司進行處罰,而消費者也可以欺詐為由,要求該公司進行賠償。
郭聰認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規定,産品或者包裝上的標誌必須真實,有産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以及中文標明産品名稱,生産廠名和廠址,“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可予以處罰。”
采寫/新京報記者 劉保奇 申志民 廖愛玲
攝影/新京報記者 王叔坤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