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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職工為購房者補繳社保騙購房資格 500元/戶

2014-01-06 15:43 來源:檢察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郭山澤/漫畫

  日前,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檢察院披露了一起社保行業的腐敗窩案:三名社保工作人員與社會人員相勾結,違規為非武漢籍購房者補繳社保取得購房資格,從中收受賄賂,分別被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刑罰;社會人員李婉、洪平因涉嫌行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移送審查起訴。

  利益誘惑下的“一拍即合”

  2011年2月,武漢市政府出臺了對普通商品房的限購政策,對無法提供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向其出售住房。

  李婉、洪平曾是武漢某擔保公司的同事。2009年底,他們開始合作從事擔保業務,專門在各大新樓盤銷售處為客戶辦理購房個人信貸業務。武漢“限購令”政策出臺後,李婉發現如果能幫外地人弄到購房指標,不僅可以從中賺一筆好處費,而且還可以多攬點貸款業務。李婉和人脈較廣的洪平商量,兩人一拍即合達成分工:由李婉負責到各大樓盤找客戶,洪平負責跟社保局的人聯繫具體辦理。

  2013年2月,洪平找到武漢市新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徐古鎮社保中心副主任胡鵬,提出想讓其幫忙辦理社保繳納證明。胡鵬滿口答應洪平的要求。但由於自己對業務並不熟練,胡鵬又邀約新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辦公室主任謝鋒一同作案。在謝鋒的參與下,“一條龍”的行動便開始了。

  “試水”成功一發不可收拾

  第一次“幫忙”時,胡鵬難免有些害怕,只答應“先弄幾十個試試再説”。收到洪平給的40多個客戶的身份證號後,胡鵬和謝鋒將資訊錄入到社保系統,把這40多個客戶的社保繳納情況往前補錄1年,審核通過之後便列印出繳納單。

  第一批客戶的社保繳納登記辦妥之後,洪平以每個客戶500元的標準,將2萬多元“好處費”交給胡鵬,胡鵬與謝鋒對半平分。

  第一次“試水”的順利完成,讓胡鵬和謝鋒二人嘗到了甜頭。由於胡鵬沒有社保系統的審核許可權,為提高“業務量”和“業務效率”,他又找到了具有登記審核許可權的單位技術工作人員胡金林。在利益的誘惑下,胡金林接受了胡鵬的邀請。

  隨著胡金林的加入,洪平也很義氣地將“好處費”標準從每個客戶500元提高到700元。就這樣,錄入、審核、出單,胡鵬、謝鋒、胡金林三人在這條見不得人的“業務線”上熟練地操作著,從剛開始一批辦理幾十個客戶、一百個客戶,到最後一批辦理702個客戶,越來越肆無忌憚。

  賄賂現場被抓

  2013年4月25日下午,洪平、李婉邀約胡鵬、謝鋒、胡金林三人到酒店吃飯。胡金林因為有事未到。席間,洪平將一個袋子交給胡鵬,“這批的辛苦費,您收好。”胡鵬欣然收下,扣下自己和胡金林應得的部分後,將剩下的17萬元直接遞給謝鋒。

  正當他們準備離開時,已經接到線索並秘密偵查的東西湖區檢察院檢察人員衝入房間,將胡鵬、謝鋒、李婉抓獲,並繳獲現金46萬元及大量手機卡、銀行卡,扣押車輛2台(其中用贓款購置的車輛1台)。自此,這起社保領域的職務犯罪大案浮出水面。胡金林、洪平隨後被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2013年3月至4月期間,胡鵬、謝鋒、胡金林利用其具有社會保險資訊繳納系統錄入、審核的許可權,與洪平、李婉勾結,先後幫助1200余名非武漢籍購房者違規辦理社保繳納證明,規避武漢市的“限購令”。為表示感謝,李婉、洪平共向胡鵬等三人行賄90余萬元。

  2013年11月7日,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數罪並罰,對胡鵬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對謝鋒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九個月,對胡金林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同時還分別對三人並處沒收財産10萬元、9萬元和8萬元。

  目前,檢察機關已對李婉、洪平以涉嫌行賄罪和濫用職權罪移送審查起訴。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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