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張冠軍
設瀋陽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蘭州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
昨日,備受矚目的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出爐。根據規定,15項職責被取消,鐵路運輸安全等職責被強化,國家鐵路局設立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鐵路監督管理工作。
昨日,中國機構編制網公佈了《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確定了國家鐵路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即“三定”方案)。規定指出,國家鐵路局為副部級,為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
根據規定,共有15項職責被取消,包括開行客貨直通列車、辦理軍事運輸和特殊貨物運輸審批,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採購評標結果審批等。同時,特別提出將加強鐵路運輸安全、工程品質安全和設備品質安全的監督管理,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監督鐵路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
同時,國家鐵路局設立瀋陽、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蘭州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鐵路監督管理工作,行政編制350名,領導職數按1正2副配備。
規定指出,國家鐵路局的主要職責包括起草鐵路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參與研究鐵路發展規劃、政策和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擬訂鐵路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此外,還包括負責鐵路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鐵路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擬訂規範鐵路運輸和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等其他職責。根據這些職責,國家鐵路局設7個內設機構,包括安全監察司、運輸監督管理司、工程監督管理司和設備監督管理司等。
人事方面,國家鐵路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各1名,司局領導職數23名。(記者/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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