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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能源投資將達13.5萬億 多數靠市場方式籌資

2013-01-29 09:29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初步測算,‘十二五’期間,全國能源領域總投資預計將達到13.5萬億元。”國家能源局1月28日就《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答記者問時指出,能源領域投資的絕大部分由投資主體通過市場方式籌集。

  與此相對應的是,國家將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提高能源企業直接融資比重,並進一步放寬能源投融資準入限制,推進投資多元化。不過,在專家看來,投資多元化要實現突破,還是要靠能源價格問題的理順。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估算,“十二五”期間能源生産能力建設方面8.5萬億元,能源儲運設施建設及民生保障工程方面5萬億元,而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只對農村電網升級改造、無電地區電力建設、能源科技自主創新等領域給予必要支援。

  為此,《規劃》提出,加強信貸政策和能源産業政策的銜接配合。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為能源投資多元化提供便利。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提高能源企業直接融資比重。

  事實上,向銀行伸手貸款,早已不是能源企業解決資金問題的最佳出路。“按照以往慣例,能源項目中資本金佔到25%到30%,剩下的都是從銀行貸款。但隨著企業的項目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單一的融資渠道已經難以滿足項目的資金需要。從十年前能源企業就已開始嘗試從債券、基金等非貸款渠道融資,現在更為活躍一些。”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説。

  不過林伯強坦言,目前能源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還是貸款,非貸款融資渠道建設確實需要加快一些。而國家能源研究所高世憲研究員認為,要體現市場的概念,更要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能源投資多元化的呼聲不斷,而去年的西氣東輸三線工程和第二輪頁巖氣招標中民資分羹,讓這一進程有了實質性突破《規劃》也單列一節強調改進能源投資管理,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入的能源領域,鼓勵境外資本依照法律法規和外商投資産業政策參與能源領域投資,推進電網、油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投資多元化。

  “現階段能源投資多元化還是有問題,投資主體90%到95%還是國有企業,只有價格的問題理順之後,今後民資才能真正進來。現在價格的傳導機制還不健全,國有企業虧損是沒有問題的,有國家的補貼在,可是民營企業卻虧不起。”林伯強表示。

  高世憲也認為,雖然能源行業絕大部分是對社會敞開的,但事實上資金來源和投資主體相對還是比較單一,融資突破的關鍵是要讓業主覺得有利可圖。(記者 王璐)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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