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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物業收費新規出臺仨月沒執行 停車收費多超標

2014-12-01 13:13 來源:東方今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大多小區收費高於新標準 多個物業稱沒收到新辦法的通知

  隨著機動車數量的大量增加,不少市民因為小區停車收費問題經常與物業之間發生矛盾。今年9月1日,新的《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施行,其中對小區停車收費實行了政府定價管理,對不同權屬的停車服務收費明確了具體的收費標準,辦法規定,地面規劃共用車位每車每月4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車位每車每月30元;地下規劃共用車位每車每月16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車位每車每月40元。然而,東方今報記者11月27日、28日調查發現,不少小區依然沒有按照辦法實施。

  【投訴】

  小區停車收費仍按老辦法

  近段時間,不少市民向本報反映,從今年9月1日開始,新的《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開始實施,但是,不少業主反映,他們的小區停車收費依然沒有執行新規定,還是按照原來的標準收費。

  “新規定實施這麼久,我們小區依然還是按照老標準收費,業主們跟他們反映,他們也沒個回復!”鄭州市民徐先生家住鄭州市經北二路一小區,徐先生稱,自從他2012年入住後,該小區的停車位收費標準就沒有變過。

  徐先生介紹,他們小區規劃的有地上和地下停車位,地上停車位的收費標準是,前90分鐘免費,超過90分鐘每次收費5元,車輛過夜收費10元。

  徐先生坦言:“我每天回家都要停車,一個月下來就300多塊,小區不少業主經常把車停到路邊,因為小區內收費太貴了!”

  無獨有偶,市民宋先生住在金水東路的一小區,宋先生稱,他們的物業近段時間要求業主辦理地上停車卡,1個半小時內不收費,超過1個半小時收費1.8元,如果過夜收費3.6元,相比原來的收費打了9折,但卡裏要充夠300元。

  【現象】

  小區停車位收費大多高於新標準

  小區停車收費目前究竟都存在什麼情況,記者調查發現,各個小區的收費差別很大。

  ●家住鄭州市紅雲路金祥花園的丁先生介紹,他們的小區比較老,只有地面停車位。前期,物業在地上就規劃了一些停車位,相對比較固定,業主只要每月繳納40元的管理費即可。不過一些入住小區較晚的業主,他們的愛車就需要自己找空位停放。如果沒有停車位,辦張卡也可以開進來停車,每月收費20元。

  ●位於朝鳳路北段的亞太明珠小區,居民王女士稱,小區地上停車位只允許多層業主們租用,地上車位的租金是480元/年,而地下車位每月繳納租金則需200元至300元不等。

  ●崔先生在鄭州市鄭汴路一小區居住,這裡只有地下停車位兩層,價格也不太一樣。崔先生介紹,負一層主要是供業主們使用的私家車位,負二層則可以租用和臨時停放車輛。

  崔先生稱,私家車位售賣價格為9.5萬元,管理費每月60元,負二層對外出租,業主可以租用,月租為320元/月。

  ●家住普慶路北苑小區的市民劉女士也反映稱,她居住的小區擁有地上、地下兩種停車位。地上停車位購買價格為2460元/個,每月繳納30元管理費,車位上寫有業主的房號,供業主專門使用;如果不購買,則每個車位每月的租金是90元。

  至於地下車位,不少業主都嫌貴,不願意購買,多數願意租用,但是,租用一個地下車位費用是300元/月。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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