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建築産業現代化雖然在我國取得了一定的發展,但水準仍然較低。我國建築業依然以粗放型為主,建築標準化工作滯後,相應的部件標準化、通用化程度低,新型建築結構體系仍然處於摸索階段,還沒有達到大規模工業化的要求。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程度仍存有不少差距,制約我國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的關鍵瓶頸主要在於制度、標準、技術和管理四個方面。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政府支援和完善的制度是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的重要保障,雖然近年來出臺了多個建築産業現代化相關政策規定,並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但是針對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的詳細、系統的政策制度研究與制定仍然不足,制度的不完善仍然是制約我國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的主要問題。再加上目前現有的相關建設法律法規體系都是針對傳統建築生産方式,這就對建築産業現代化方式的發展帶來一定的阻礙。
通用化、標準化和體系化是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的基礎和保證,通用的現代化建築標準和體系仍然在起步階段,成套的標準化體系建設落後,沒有形成適用範圍廣泛的模數標準和成套技術標準,難以大範圍推廣形成規模效益,降低成本。因此,標準體系是建築産業現代化推廣和發展的又一瓶頸。
傳統陳舊的技術在我國建築業仍被大量採用,建築産業技術的發展仍以單項技術推廣應用為主,有效、整合的現代化建築技術上的缺乏制約了建築産業發展的真正現代化。
此外,由於我國建築産業現代化的發展仍處於起步階段,相應的管理經驗較少,管理措施主要是借鑒國外經驗,具有我國或者當地特色的建築産業現代化管理方法仍不成熟,管理水準很難支撐建築産業現代化的健康發展。
在建築産業現代化的發展過程中,國外主要以住宅作為突破口來實現建築産業現代化,政府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的重點;另一方面,通過各方面政策的扶持和引導推動建築産業現代化的發展,在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的技術支撐體系方面,標準化體系、建築部品和構配件的通用化是發展建築産業現代化的基礎和根本保證。
我國建築産業現代化不僅需要通過完善建築産業現代化體系、促進社會專業化生産來提高建築品質,更應同時關注建築産業現代化在經濟、環境和社會方面的影響,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具備發展建築産業現代化的宏觀條件和技術支撐體系,政府還需為發展建築産業現代化制定和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文件,來使政策法規和行業管理與建築産業現代化的發展相協調。從國家層面來説,需儘快建立和完善與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和發展政策體系。在相關財稅制度、土地制度、行政審批制度等方面加強創新,使之更加適應建築産業現代化的發展要求;在地方層面,需儘快建立推進建築産業現代化發展的組織體系,研究出臺與實際情況相適應的“發展規劃”和“發展導則”,制定和落實各項激勵措施和保障措施,促進建築産業現代化的發展。
在技術體系建設上,需強化頂層設計,從源頭開始,加強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廣新材料、新技術。積極推進和實施成套技術體系,包括建築節能、智慧化、太陽能利用、住宅全裝修等。此外,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的大量基礎設施和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及棚戶區改造工程規模巨大,標準化程度高,為建築産業現代化提供了難得的市場機遇和發展空間,應加以利用,充分發揮其示範引導作用。
同時,還需要注重培育住宅市場需求,提高消費者對建築産業現代化方式生産的住宅産品的認同,擴大消費者需求,增加開發企業發展建築産業現代化的動力。
(作者係東南大學建設與房地産研究所所長、教授)
李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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