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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季租房火爆 轉租騙局頻現

2013-07-12 10:05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又是一年畢業季到來。對於即將離開校園的大學生來説,租房成了除找工作之外最重要的事情。隨著需求量的增加,一時間合租房的價格也水漲船高。有些學生認為租房就只是看看自己喜不喜歡這房子,談好價格簽個約就好了。然而,因為租賃市場的火爆,帶來轉租等騙局不斷出現,不少畢業生因此“中招”。

  據悉,自2010年以來,住房租金一直保持持續上漲的趨勢,已經連續42個月上漲,其中,2013年上半年,住房租金同比漲幅一直保持在3%以上。7月9日,國家統計局公佈6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顯示,6月,居住價格同比上漲3.1%,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4.1%。有關租賃市場的調控已經啟動,日前,住建部、工商總局聯合發佈通知,要求各地整頓和規範房地産仲介市場秩序,嚴肅查處房地産仲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10類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包括分割出租,吃房租差價、辦理假的購房資格等違法違規情況等。四川、海南、廣西已經掀起了省內規範違規仲介的風暴。

  騙局一:

  “尋合租”騙取租金押金

  經常租房的人們可能會發現,尋找合租容易碰到一個現象,不論是網路上發的帖子、報紙上刊登的資訊,還是個別仲介公司所提供的租賃房源,承租人最終成交簽署合同時都已經很難與原房屋業主打交道了,越來越多的“二房東”替代了“原房主”的位置。

  統計顯示,出租房糾紛案中,絕大部分都是“二房東”轉租引起。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將房屋以高於原租金的租金轉租他人,稱為“二房東”。而“二房東”的行為歷來為法律所禁止。以賺差價的方式,進行房屋租賃大多數都為“二房東”。

  小林大學畢業後,在廣州找到了一份工作,於是他決定先解決住房的問題。一天,他在某網站論壇上看到了一條尋合租的帖子,市區兩室一廳的其中一室出租,價格是800元,他覺得很划算。與發帖人聯繫上之後,小林去看了房子,比較滿意,“因為是網上找的,想省一點仲介費,就這麼私下説定了”,按照“押一付一”的辦法,小林付了1個月的租金和押金,一共1600元,對方也寫了一張所謂的收條。然而,住了沒幾天,小林的“房東”就搬走了,又搬進來一個合租者小張。當小林聯絡到“房東”的時候,對方説,有個好朋友找他一起合租,他搬走了,他原先的房子轉租給小張了,此後對方就再也不接電話了。小林覺得有點不對,果然,沒幾天,有個自稱房東的人過來告訴小林,這套房子他以2000元的月租出租,這個月就已經到期了,他要收回。小林和小張這才知道,兩人分別被“二房東”騙了1600元。

  騙局二:

  “分割出租”賺差價

  有不少當“二房東”的人,自己並無租房需求,他們的目標往往是租下一整套房子,再通過“分割出租”的方式賺錢。對了租房者而言,這一類“二房東”的危險性稍微小一點,畢竟對方只是以賺錢為目的,不過,一旦在租房中出現其他糾紛,“二房東”很少露面;而且,選擇租住這種“分割出租”的房子,租房者無法自行挑選合租夥伴,存在一定的風險性。

  小余日前租下了天河區某小區一套房子中的一間,租金是每月1300元,“當時房東跟我説,這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是他自己的,另外一間堆放雜物,平時鎖起來不用”,小余覺得自己相當於花了1300元租到了一室一廳的房子,還挺不錯。搬進來1個多月,小余發現,那間所謂“堆放雜物”的房間竟然也租出去了,他詢問“房東”為何租出去,“房東”説,“生活壓力大啊,這間房子也不能閒著了,租出去也能收點租金”,當小余表示對方不告知自己就另外找了個租客有些不滿時,“房東”就很不客氣地説:“不想租那你就搬咯,這價格想租的大有人在”,“房東”還以此前兩人“協議”中未規定不能出租另一間房為由,稱小余屬於無正當理由退租,一旦退租不會歸還押金。小余想了想,一時間也找不到其他房子立刻搬走,也心疼自己的押金,就繼續住了下來。如此過了半年,真正的房東到府了。小余這才知道,之前的“房東”也只是租客,以2000元的月租租下了這套房子2年,再分割出租,每間房每月收1300元,轉手一道就是600元的差價。

  騙局三:

  各種藉口扣押金

  租房交押金是很普遍的事情,但是在某些情況,押金會無緣無故的被扣。據了解,房屋押金有押一付一到押一付三不等。除了提前退房、押金被扣的情況,在租住期滿退租時出現押金扣留的現象也有很多。例如:房東會以收取清潔費扣除部分押金,或者是無中生有的收取玷污墻面損壞物品等費用。相對於長期租戶,短期租戶所付押金要少一些。由於金額較少,許多受害者都會自認倒楣。

  不少社會經驗不足的畢業生們在租房的時候都會漏查驗水電費,因此在住進後不久,就收到了水電費的催款單。業內人士提醒,租房時一定要經過正式的物業交驗過程後再簽合同,並將屋內所有物品詳細列一個明細,註明屋內設施是否有破損;房子是否拖欠水、氣、電、電話等相關費用等。然後,將該清單作為合同附件收好,這樣就可能省去在租住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種種意外情況。在租房的時候注意租房合同要細,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

  專家答問

  如何應對二房東?

  如果看中一套心水出租房,明知對方是個“二房東”,承租者應當如何應對將租房風險降到最低?業內人士“支招”如下:

  第一,對於合租型“二房東”,租客與“二房東”碰面時,要察言觀色,通過言語間的交流,了解其性格、愛好等方面是否與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夥伴,也好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第二,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因為,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否則,就會對租房者産生較大風險。並且租房者一定要複印“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就好像二房東一定要複印原房主的房産證一樣,屬於房屋租賃合同的一部分。

  第三,“二房東”如果將租賃屋轉租,必須要經過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諾,否則是無效的。如果是部分轉租,則要看原房主和“二房東”的租約,是否有限制不允許轉租,如果沒有限制,那麼,租房者便可與“二房東”簽約。

  第四,租房者與“二房東”私下簽署協議時,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細節寫清楚。如:房屋租賃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還是押一付三等;對於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上網費用等如何分攤;將這些條款詳細寫清楚之後作為合同附件收好,日後一旦發生糾紛時也能免去些許風險。同時,承租過程中注意保留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以防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第五,應該檢查“二房東”手裏的房産證複印件以及“二房東”與房主之間的合同,要是和房主本人簽的,要防止二房東和原房主的合同是偽造的。

  南方日報記者 許蕾 實習生 黃鑫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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