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普通導遊帶團補貼如此:2012年為300元~400元/天,2013~2014年為200元~300元/天,2015年為50元~200元/天。”從業10餘年的四川導遊小羅給出這樣一組收入數字。“沒有基本工資,沒有保險,需要墊付團費。”實際上,國內導遊的生存現狀並不好。對於雲南省率先開始實施的導遊薪酬制一事,同行小羅更多持觀望態度。
日前,雲南作為旅遊大省,導遊薪酬制改革首次落地。雲南假日風光國際旅遊集團與旗下導遊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五險、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並按績效考核給予合理獎勵。
作為國內“零負團費”多發地區,雲南希望以導遊薪酬制“靴子”落地來治理旅遊業亂象。昨日(6月24日),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雲南省旅發委)一位內部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讓導遊收入有保障,能解決誘導購物等問題。同時,這將增加旅行社的成本,或能避免旅行社之間低價惡性競爭。
雲南首推導遊薪酬制
小羅是名老導遊,記者向其提及雲南有旅行社已實施導遊薪酬制,其並沒有表現出太大的興奮。“現在這家旅行社做的事情,看表像我們覺得好,至少有勞有得。但我們都只是看著。”
最近,雲南開始實施導遊薪酬制。雲南旅遊政務網6月23日轉載雲南網的一篇消息稱,雲南假日風光國際旅遊集團方面表示,目前其已與203名導遊簽訂了勞動合同,部分導遊正在簽約商談、陸續簽約過程中。
根據《雲南假日風光國際旅遊集團合作導遊帶團補貼方案》,從6月1日起,根據合作導遊所帶團的實際獨立帶團週期,按照每位導遊每天500元的標準計發帶團補貼。
方案還規定,若導遊在帶團過程中出現強迫購物、侮辱譭謗、毆打遊客的行為,擅自甩團、轉團、離團,投訴率超過3%(含3%的)或乙方所帶團出現重大特大投訴的都不予核發補貼。此外,全面推行景區景點及合作酒店門票款、住宿費預付方案,導遊無需在帶團過程中墊付景區景點門票款、酒店住宿費。
上述消息被報出後,業內有分析指出,這或能有效解決雲南當地旅遊業頻頻出現的亂象。從去年爆發的西雙版納“10·20”事件,再到今年5月導遊罵人事件,雲南旅遊業不斷被置於風口浪尖。
前述雲南網消息還稱,6月18日,雲南省導遊管理體制改革現場會在昆明召開。雲南省旅發委表示,目前《雲南省導遊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思路已經明確出臺,待與多部門協商修正完善之後將正式公佈並在全省推行實施。
實際上,今年初,雲南已開始試點導遊管理改革,內容包括完善導遊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明確導遊人員歸屬;規範導遊勞動用工機制;建立導遊薪酬機制等。
“是好事,樂觀其成。”著名旅遊專家、北京旅遊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雲南是“零負團費”的多發地區,推行導遊薪酬制的旅行社,目前雲南只有一家,“成本上升,旅遊團費報價將大幅度上升,後期能否推開是一個問題。”
低價惡性競爭仍是頑疾
前述雲南網消息還稱,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巡視員徐光佑表示,爭取今年7月底能夠解決雲南省導遊的歸屬問題。
對於推行導遊薪酬制,上述雲南省旅發委內部人士稱,“我預期,效果會很好。我們也會將是否嚮導遊發工資,作為檢查旅行社的一個重要事項。”
“導遊的問題,沒有固定收入和工資,一切經濟來源只能從誘導遊客購物來體現。解決了收入問題,這方面有了保障,才好解決誘導購物的問題。另一方面,必然增加旅行的成本,避免旅行社走價格惡性競爭的路。”上述雲南省旅發委內部人士進一步表示。
強迫消費、“零負團費”,是國內旅遊業的普遍亂象。牽涉導遊管理的問題,未來如何去規範行業發展?
此前,一位昆明旅遊業從業代表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導遊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在雲南亦被提出良久,前期亦進行了一些工作,但導遊挂靠旅行社、歸屬與利益分配難題依然是旅遊市場的頑疾。
小羅則認為,行業亂象根源還在於旅行社低價惡性競爭。2003年時,四川某知名景區的團費為900元/人,“那時門票價格還很低”,“現在是600元/人,團費卻沒有什麼變化,企業利潤情況可想而知”,“要做好,就要實事求是地不做低價團、不強迫購物。”
劉思敏則建議,解決旅遊業亂象,先重點解決強制交易、強制消費的問題,應該把重點放在打擊強制消費,加大打擊力度。“旅行社、導遊行業準入門檻低,競爭也非常激烈,加之沒有淘汰機制,都需要進一步改善。”
“導遊問題、旅行社惡性競爭等,治理需要多管齊下,怎麼去規範起來?要加大對違規、違法進行查處。”前述雲南省旅發委人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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