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發展綜合體是貴州省城鎮化戰略的一個“關鍵詞”,城市綜合體符合貴州實際、具有山區特色。
截至5月中旬,貴州重點推進的125個城市綜合體項目全部落實開發主體,其中在建108個,完成投資304億元。城市綜合體已成為貴州推進山區特色新型城鎮化增速提質的推手之一。
貴州的城鎮化不僅面臨城鄉分割,而且各功能分區間“涇渭分明”,缺少有機經濟聯繫,要素“鐘擺式”流動,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城市生活、交易及管理的成本均較高。貴州省副省長慕德貴表示,“這些不足倒逼我們通過建設一批城市綜合體,提升城市品質,滿足群眾的物質文化需求。”
作為一個沒有平原支撐的省份,貴州溝壑縱橫,決定其城鎮化不能“攤大餅”,只能“蒸小籠”——建設城市綜合體,實現了對土地混合、高效集約利用,突破了城市“單中心”發展局限,契合了貴州多中心、“組團式”的城鎮化路徑。城市綜合體能讓城市居民就近工作、居住、消費,滿足了現代人快速緊湊的生活節奏。
貴州選擇從省級層面統籌推進城市綜合體建設。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張鵬説,“貴州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鎮化發展多階段並存,從省級層面統籌推進城市綜合體,走差別化、非均衡發展道路,可以避免走彎路。”
2013年頒布的《貴州省城市綜合體規劃設計技術導則(試行)》將該省城市綜合體項目按4個層級劃分。其中第一層級是指貴陽、遵義、六盤水三市的中心城區及貴安新區,第二層級是其餘市(州)政府駐地城市,第三層級是經濟強縣及區域中心城市,第四層級則是一般縣城及具備條件的小城鎮。層級不同,所要建設的城市綜合體的標準也不同。
“我們要把這種科學發展理念和城市發展方式向各地傳遞,引導城市提質增效和提升發展品位。”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研究室主任毛家榮告訴記者。
在第一層級,要建設的是標準意義上的城市綜合體,總建築面積原則上不少於15萬平方米,公寓式住宅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重不能超過25%。而在縣城的第四層級,則是建設更加符合縣城及小城鎮和農村實際的“城鎮綜合體”,總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5萬平方米左右,公寓式住宅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重不超過50%即可。其功能將根據當地群眾實際需求進行配置。
記者注意到,省級統籌並非政府包辦。在城市綜合體建設中,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制定技術文件和政策文件,加強規劃調控,引導建設開發主體發展城市需要的公共服務功能,指導各地搞好項目建設服務和管理,確保城市綜合體的健康發展。城市綜合體的具體建設及運營,則完全是市場行為,依靠市場來解決。
此外,山區城市特點、民族文化特色、生態文明特徵是貴州城市綜合體的特色所在。貴州力求通過城市綜合體建設,發展節地型建築,推進綠色建築、智慧城市建設,應用地方文化元素來傳承和發展傳統文化。貴州省省長陳敏爾多次在不同場合表示,“我們的城鎮化,不求大、不求洋、不求高,只求特。”
早在開展頂層設計研究時,貴州省就組織專家編制了《城市綜合體貴州文化元素應用指南》,從17個世居少數民族的建築符號中抽象若干元素,提煉個性特色的建築符號,並將其融入到城市綜合體中。如今,黔北民居、苗寨、侗寨、布依寨等當地的建築風格,都能從城市綜合體中覓得蹤影。城市綜合體已經成為貴州多元文化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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