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寶音)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有媒體報道內蒙古貧困縣杭錦旗供電公司存在超比例、超基數繳存住房公積金現象,引起社會強烈反響。鄂爾多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過調查,表示杭錦旗供電公司不存在“公積金福利”等現象。
這個事情的報道引起關注後,記者也聯繫了杭錦旗供電公司的負責人,但對方表示,上級部門正在調查,不便接受採訪,但供電公司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公積金並沒有像報道中所説的那麼高。隨後記者又聯繫了杭錦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人員表示,當地各個單位都是按照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繳納方式有按月繳納的、也有按季度繳納的,還有按年繳納的,供電公司是按年繳納的。
昨天鄂爾多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通報了調查結果,表示報道中引用的這個部分數據有誤,將杭錦旗供電公司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集中繳納額作為月度數據進行引用,二者差距巨大,以致造成誤解和影響。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個人和單位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實際繳存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時規定,作為繳存基數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按照這個計算,供電公司個人和單位月繳存額均不能高於2006元。內蒙古日報記者查閱鄂爾多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繳納數據顯示,2013年8月,杭錦旗供電公司一次性繳納了2012年度全年的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月平均繳存額均為864.54元,其中最高為1356元,最低是324元,不存在違規超比例、超基數繳存公積金,變相發放福利、違規避稅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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