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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6月8日訊(記者 邱曉宇)即日起,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提前還款不再受次數限制。8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公積金提前還款需3次結清的規定已經取消。
為減輕公積金借款人的還貸壓力,減少貸款利息支出,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取消《關於開展提前部分還款業務的通知》(青住金字〔2007〕78號文件)中關於還款次數的限制。即日起,公積金借款人想要提前還款不再受3次限制,分幾次還清都可以,其他事項仍按原文件規定執行。
據了解,青島市此前在2007年出臺政策,廢除公積金貸款時提前還款必須一次性還清的規定,但要求借款人在貸款期內只能申請兩次提前部分還款,第三次必須辦理提前結清。
據青島市公積金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提前還款次數不受限制後,借款人每次還款金額可以大大減少。借款人此前已經還了部分貸款後,手中如果仍有閒錢,就可以提前還清部分貸款,這樣一來貸款本金減少,後面再還款時利息也會減少。此前的政策規定借款人需要分三次還款,這樣加重了借款人的資金壓力。取消次數限制後,市民就可以合理、靈活使用手頭的資金,不必再為籌措資金髮愁,可以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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