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哈爾濱市民購買二手房可將房款存入銀行,交易完成後資金可以有效劃轉,杜絕了仲介經手及“一房兩賣”的交易隱患。記者日前從哈爾濱市住房局獲悉,自2012年10月哈爾濱市新修訂的《哈爾濱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以來,已辦理自願監管858件,部分資金監管374件,全市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覆蓋面達到80%。
在道裏房産交易所大廳,擠滿了等待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的市民。
以往,市民在買賣二手房時有兩種交易方式,一是買賣雙方自行交易,二是將交易資金由仲介託管。在選擇第二種形式時,買方將定金、首付款等交易資金交給仲介託管,交易環節完成後,仲介再將資金轉給賣方。由於仲介託管,不同程度出現了房地産經紀機構佔壓、挪用交易資金等現象。
據介紹,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重點是防止仲介機構挪用客戶資金,保證交易資金不入仲介賬戶。通過對二手房交易資金進行監管,不但保證了交易資金安全,真正實現房産交易公平、對等原則,還有效抑制了不良仲介依靠代收代付客戶資金、吃差價來維持公司運營和店面擴張的行為,對規範哈爾濱市房産投機以及規範二手交易市場起了積極地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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