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案件已經過去整整4年,但主要涉案企業——— 金光紙業負責人謝雁南無論如何也無法忘記2007年11月的那個淩晨。遠在美國的律師通過電話告訴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包括中國在內的銅版紙案終裁終於下來,宣佈“無損害、無威脅”終裁。至此,美終於終止了長達一年對中國首例反傾銷反補貼(下稱“雙反”)的銅版紙案件。
這一事件之前,我國2004年首次遭受了由加拿大發起的3起涉及戶外燒烤架、碳鋼和不銹鋼緊固件、複合地板反補貼調查。特別是2006年遭到具有風向標意義的美國對華出口産品發起“雙反”調查後,世界各國針對我國出口商品的貿易摩擦,從單純的反傾銷發展到反傾銷反補貼聯合訴訟。
此後,“雙反”聯合調查漸成趨勢。美國對華産品發起的公平貿易調查中,絕大部分以“雙反”形式提起。商務部公平貿易局人士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雙反’案件數量大、時間密集,最高峰時期,美國曾在10天內對華産品提起3宗不同的‘雙反’案件。”受此影響,中國企業市場損失不可估量。
“雙反”稅率疊加 涉案企業損失嚴重
銅版紙“雙反”案是中國面對美國“雙反”聯合訴訟第一案。2006年10月,來自俄亥俄州的新頁公司向美國商務部提出訴狀,指中國政府向多家銅版紙生産公司提供包括低息貸款、稅收優惠、債務豁免等在內的15項補貼手段,要求對這些公司徵收反補貼稅。新頁公司同時還指控這些公司進行傾銷。
其時,在美國擁有不可忽視市場的晨鳴紙業和金光紙業是行業中被訴的應訟廠商。此時的背景是:如果裁定傾銷和補貼成立,兩家公司,甚至我國整個行業都將有可能由於無法承受過高稅率而被迫退出美國市場。
案件審訊過半,由於龐大的資金和精神投入,晨鳴紙業半途放棄應訟,金光紙業只能孤身奮鬥。“我們沒有選擇了。這不單涉及到我們企業本身,反補貼還涉及到複雜的背景問題,甚至政策問題,無論是小我利益還是大我利益,我們都必須堅持下去。”謝雁南回憶説。
時任廣東省外經貿廳公平貿易局局長陳立鵬表示,“反傾銷、反補貼”被同時提起,不但增加了企業的應對成本和風險,也大大增加了企業的應對難度,“雙反”案件在公平貿易工作中引起了政府、行業、企業等方面的廣泛重視。
廣東省律師協會WTO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廣東環宇京茂律師所合夥人何培華對記者闡述了相同的觀點,他進一步表示,“雙反”聯合訴訟,合併審理,正如兩匹馬車合力,又由於應訟時間不變,不僅增加了企業應訟時採證的時間限制和抗辯的困難,而且企業也需付出更高額的成本。“同時裁決以後,‘雙反’稅率疊加,顯然增加了我國企業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平均稅率比原來只提起反傾銷高出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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