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報道:佛山市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將調整至36萬元,比先行的30萬元最高額度提高了6萬元,該政策自今年6月1日起執行。這是佛山市2007年以來的第三次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佛山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從2007年的20萬元提高至26萬元,2013年7月從26萬元提高至30萬元。
點評: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讓繳存者享受低利率,這種惠民之舉理應點讚。不過,佛山通報顯示,2013年佛山住房公積金使用或提取主要通過以下五種渠道:構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租房、退休登出、轉出市外以及終止勞動合同登出提取。其中構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使用提取的比例最高,提取金額53.18億元,佔提取總額93.19%;使用最少的則是租房提取,佛山僅有503名職工去年使用公積金租房,佔比0.09%。
從中可以看出,佛山公積金仍存在使用範圍過窄問題。當前,不少地方住房公積金存在使用範圍狹窄、提取門檻高、時限長、額度低等問題。不少人也質疑越是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難提取公積金,只能長期閒置,幾乎演變為養老金,有“劫富濟貧”之嫌。
從這個角度看,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只是佛山公積金政策的微調,未來還有更大的改進空間。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