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桂林4月14日電(包擁軍 趙代龍)廣西檢驗檢疫局14日通報,在4月9日桂林兩江國際機場,檢驗檢疫人員在對一架香港至桂林的航班進行檢疫查驗時,從一名入境旅客攜帶物中截獲一批鮮活大龍蝦,並依法進行截留銷毀處理。
該名入境旅客表示,龍蝦是從美國市場購買,由美國經轉香港隨機運抵桂林兩江國際機場。該入境旅客沒能提供相關檢疫合格證書,
經現場檢疫人員查驗,龍蝦共9隻,重9.49千克,屬鮮活水生動物。為防止疫情疫病的傳入,檢驗檢疫人員在向旅客解釋國家有關出入境旅客攜帶物相關規定後,按規定出具攜帶物留驗/處理憑證,依法對該批龍蝦做出截留銷毀處理。
檢驗檢疫人員介紹,為保護國內動植物産品的安全,中國對入境旅客攜帶物有嚴格的檢驗檢疫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水果、土壤、廢舊服裝、動物肉類、水生動物産品等多種物品,屬於中國法律明令禁止攜帶入境物品。大龍蝦屬於水生動物産品,在禁止攜帶入境的目錄內。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和出入境旅客,務必關注中國關於禁止攜帶、郵寄進境動植物及其産品的法律規定,切勿攜帶、郵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産品名錄》中的物品進境,防止疫病疫情傳入。同時也避免個人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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