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出了特種設備安全新規實施後的首張罰單——一家公司的電梯“帶病”運作,被當場開具3萬元罰單,該電梯也被查封。
“限速器電氣裝置失效”、“極限開關失效”、“門鎖嚙合深度不足”……在深圳市特檢院出具的這份液壓電梯定期檢驗報告中,深圳華通威國際檢驗有限公司的這臺電梯被查出8項指標存在問題,最終被認定為不合格電梯。
深圳市市場監管管理局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以下簡稱特設處)副處長曹必剛指出,限速器能夠在電梯超速時啟動,一旦失靈電梯將可能衝頂或直接落底;而門鎖嚙合深度不足則可能造成電梯開門運作。
2013年8月17日,深圳市特檢院向該公司發出了檢驗意見通知書,明確指出“建議立即停止使用”,但隨後的5個月內這臺“帶病”電梯一直處於運作狀態。
在現場,羊城晚報記者發現使用單位在電梯前貼了一張“電梯維護,僅供運貨”的告示。使用單位負責人稱上星期開始,已規定電梯只載貨、不載人,而當記者質疑“貨物難道自己會按電梯按鈕”時,該負責人則無言以對。
昨日,深圳市監管局工作人員當場查封了該電梯,並對使用單位開出3萬元的罰單。
未參加年檢、檢驗不合格仍然“帶病”運作是引發電梯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以往對於這些情況,執法部門會先責令整改,逾期未改才給予處罰,一些使用單位會抱有“查到了再説”的僥倖心理。
2014年1月1日起同步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法》和《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對此加大了處罰力度,一旦發現企業使用過期未檢以及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無須責令整改,直接給予每台3萬元的罰款。
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目前深圳特種設備定檢率為99.2%,其中電梯的定檢率為99.4%,約有600台電梯仍未按時申請檢驗。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