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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米冒充臺灣米是疏失?業者累犯或故意隱瞞

2013-08-28 13: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泉順食品公司的山水佳長米,用外來米冒裝臺灣米,臺灣“農糧署”重罰20萬(新台幣,下同)、限期改善並列入追蹤抽檢,但這次是業者第19次違規事件,過去2年內就有18次的累犯記錄;“農糧署長”李蒼郎怒批,無法接受業者的作業疏失説法,“農糧署”官員已到碾米工廠厘清是否為故意隱瞞。

  業者在被爆出用外來米偽裝臺灣米後,公司便聲稱是作業流程管控上出問題,誤將産地標成臺灣,而導致異型米超標,宣稱混雜的外來米絕不是劣質米,願負起責任馬上更正長米的錯誤産地包裝,並提供消費者與賣場做換貨服務。

  為維護市售米品質,“農糧署”每月都會辦理市售米抽檢,每季抽檢件數250件,每年抽檢件數超過1000件以上,前年山水米被抽檢出8件不合格件數、去年抽驗不合格件數10件,兩年內就有18次違法行為,其中5次是包裝標示不合格,但都在限期內改善,所以並沒有對業者開罰。

  李蒼郎怒批,累犯山水米行徑囂張,強調1個月內沒改善將再罰20萬,連3次將撤銷糧商資格;根據“糧食管理法”,遭查獲品種不符者將要求立即下架,並限期2周改善問題,若不改善將罰1萬到6萬元罰鍰,若處罰3次未改進,將廢除糧商登記執照。

  “農糧署”僅針對在包裝標示白米品種的業者鑒定品種;去年消保官檢驗出9成包裝不實的市售米,實際白米品種與外包裝宣稱的品種完全不符,不合格業者宣稱作業過程有疏失,或是辯稱是農民改種其他品種,將責任推給農民。

  目前沒有法令強制業者于外包裝上標示白米品種,而“農糧署”每月辦理的白米例行檢驗,僅針對標示及品質進行檢驗,首次發生進口米混充臺灣米案例,“農糧署”將擴大市售米抽驗,考慮將白米品種鑒定納入例行檢測中。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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