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政府牽頭,保監局、金融辦等部門聯合參與,向險資集中推薦項目的方式正在流行
“項目難找,好項目更難找。”在採訪保險資管公司時,記者常聽到這句感慨。“保險的錢不好用,要求太苛刻。”需要資金支援的地方又不時發出類似吐槽。險資供需錯位問題似乎困擾著兩端的企業,為此,越來越多的地方為了加大險資引進力度,由省政府牽頭,當地保監局、金融辦等相關部門聯合參與,或儲備優質項目庫邀請險企考察,或舉辦項目對接會促成二者牽手,可謂一邊推一邊拉。
地方政府解決資訊不對稱
8月6日,四川省政府近年來舉辦了優質項目與保險投資機構集中對接的活動。《證券日報》(微信公眾號:證券日報微保險)記者了解到,在此次“2014年保險資金投資四川重大項目對接會暨合作項目簽約儀式”上,人保、平安和國壽3家保險公司與4家項目業主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其中,中國人壽資産管理公司等保險機構與綿陽科技城發展公司等四川部分重大項目業主簽署戰略協議,為深入合作打下基礎。
據了解,目前已有74家保險公司在四川落戶,保險資金在川投資總額超過270億元。但與放寬投資範圍後保險資金2.5萬億元可投權益類資金規模比較,“險資入川”增長空間巨大。
為吸引險資落地,四川省採取了集中資金供應方和需求方的方式,為供需兩端企業創造多對多、面對面的交流機會。此次對接會上,險資供應方的保險總公司或保險資管公司就有22家,險資需求方的項目業主代表有15家。
而在此之前,為推進“險資入川”,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四川當地各部門先實現了聯手,由省政府指示,四川保監局牽頭,四川省金融辦、四川省發改委等部門合力搭建平臺,發改委推出了一批重點項目,包括成都地鐵、天億科技801項目等,為吸引險資,該省還制定了《四川保監局關於進一步推進保險資金投資我省重大項目的情況報告》、《四川保監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保險資金投資我省重大項目相關工作的通知》,以及《“險資入川”保險資金與四川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對接會建議方案》等多份文件。
地方集中優質項目
事實上,不只是四川在引進險資方面狠下功夫,近年來,由於險資資金穩定、期限長等特點,諸多省份都在這方面花了很多心思。而省內政府部門聯手、儲備優質項目、採取對接會等方式集中向險資供應方推薦的方式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地方效倣。
例如,安徽保監局以中國保監會與安徽省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為契機,抓好後續工作銜接落實;促成人保、國壽、平安等保險公司與當地省政府及部分地市政府達成全面合作協議,共同推動保險資金投資安徽。同時,由地方政府、省屬企業、銀行根據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和偏好,精選120個優質項目,並給予增信擔保等支援,通過保險資金運用對接會等方式搭建溝通平臺。
截至今年上半年,安徽的保險資金運用金額為495億元。已落地的保險資金分為三大塊:一是支援重要産業和基礎設施融資。投資兩淮煤礦債權投資計劃40億元,投資奇瑞汽車等行業龍頭企業超過50億元,投資高速公路等重大基建項目近10億元;二是支援合肥區域金融中心建設。在合肥濱湖建立人保華東運營中心、平安集團數據科技中心、中銀保險後援中心、新華保險後援中心等項目;三是支援健康養老産業和民生工程建設。投資40億元建立長豐“合眾健康谷”養老社區項目,投資2000萬元建立新華保險健康管理中心,投資20億元建設蕪湖公共租賃房項目,投資10億元建設滁州棚改房項目。同時,還有一批意向性項目正在推進中,如安邦計劃投資黃山休養中心,合眾意向投資蕪湖一級公路改造,平安綜合金融城項目也正與洽談。
從全國範圍看,地方在引進險資時有幾種方式正在被採納,一是簽訂總體合作協議。例如,引入保險資金較多的省市如北京、江蘇、浙江、天津等省市,都與國壽集團、人保集團、平安集團、新華保險、泰康人壽等大型保險(集團)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共同推動保險資金投資地方建設項目。二是舉辦保險資金運用項目對接會。四川、山東、北京、雲南、浙江、湖南等多個省市都由省政府出面,召開過類似會議。三是建立保險資金投資項目庫。例如,2012年湖南將49個“優中選優”的項目納入到保險資金運用項目庫,供保險公司投資決策,四川、安徽等地方也採取了類似策略。
業內人士表示,當前,無論是資金需求方還是險資提供方都需要多樣化的選擇,平衡進行綜合性安排,因此,地方和險資的溝通將會更多。記者了解到,此前,不少地方在引進險資時遇到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單個溝通也缺乏效率,因此,越來越多的地方正在效倣集中優質項目與險資供方的模式來促成合作。
險資關注擔保人“實力”
在熱鬧的對接會和戰略合作協議之後,險資要實實在在的落地仍然有一定難度。“戰略合作往往是框架性的,要落實還必須解決很多具體問題。”一位保險資管人士表示。對險資另類投資的運用難點,南京市金融發展辦公室主任劉永彪對其也有公開著述。
他表示,保險債權計劃産品的設立門檻較高,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在産品開發過程中非常關注擔保人的實力,有時甚至為了滿足擔保要求,不得不調換償債主體。例如,南京市發行的江蘇省第一單保障房債權計劃,為了滿足擔保要求,將償債主體由市城建集團變為豐盛集團。
同時,商業銀行為項目債權出具融資性保函的意願不強。他表示,商業銀行為項目債權提供擔保,實質是以商業銀行信用替代或補充了項目企業信用,而一般情況下,擔保費率遠低於同期貸款利率水準,擔保收益無法覆蓋信用風險。在實踐中,部分商業銀行不願出局保函,個別銀行即使同意出具保函,擔保費率也較高,一般在2%以上。以南京地鐵債權計劃為例,南京金融辦與交行江蘇省分行經過近2個月的多次磋商,向交總行授信部門做了最大爭取,才將擔保費率降到1.5%。
如果不通過銀行擔保而通過企業擔保,保險債權計劃的綜合費率與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相當,低於通過銀行擔保的保險債權計劃。但監管政策對保險債權計劃中擔保企業凈資産的要求非常高,融資規模與企業擔保條件不匹配,例如,發行規模大於30億元的,企業擔保人上年末凈資産不低於150億元。
此外,還有一些業內調研報告指出,險資與銀行一樣有“嫌貧愛富”的特點,同時,由於保險債權計劃一般由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等專業管理機構作為受託人發起設立,而這些機構大多集中在北京和上海,其他地方在引進險資時也存在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對此,有觀點認為,地方各部門加強溝通,打破條線管理的制約,整合資源,形成合力,集中優勢項目與保險資金供應方進行對接,才能有效提高險資引進和運用的效率,真正讓險資發揮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的作用。
(■本報記者 冷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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