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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流量套餐內外相差6倍 律師呼籲公開電信資費

2014-07-08 14:11 來源:中國廣播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央廣網北京10月15日消息(記者張棉棉)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今天向國家發改委提交資訊公開電子申請,請求公開行動電話3G通話和上網等資費的定價依據、程式資訊。同時,向工信部發郵件提出同樣資訊公開申請。

  大部分用戶使用手機上網時,都會選擇套餐或流量包,原因很簡單,價格便宜。以中國移動動感地帶用戶為例,30兆的流量包5塊錢,折合每兆1毛6分錢,而套餐以外每兆1元,同樣的1兆流量,價格相差竟達六倍。楊女士説,自己有一次在手機上看視頻,不小心超出了流量,可看到帳單時不禁嚇了一跳。

  楊女士:我超過一次,超過的之外特別貴。既然有流量包,説明你能夠提供這樣的服務。但是超過之後,明顯的高昂代價從消費者這兒收取,我覺得有點不合理。

  為了避免手機超過每個月的額定流量,北京的張女士專門在手機上下載了一款流量計算軟體,每到月底一旦流量逼近限度,她趕緊關閉上網功能。

  張女士:基本上不會讓它超,下一個軟體,讓它實時監控,一旦超了,我就把數據流量功能關了。

  張女士的擔憂並非沒有道理。此前,曾有用戶由於網上功能一直開啟,産生上萬元的手機上網流量費。律師董正偉認為,無線上網資費“按流量計費”不科學,消費者難以掌握,稍有不慎就會産生天價流量費。因此,他向國家發改委提出,公開行動電話3G通話和上網等資費的定價依據和程式資訊。

  董正偉:定價根據什麼法律依據定的?成本是怎麼核算的?履行了哪些法律程式?到底這個程式是否合法?

  董正偉表示,根據《電信管理條例》,行動電話資費屬於基礎電信業務,應該屬於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並進行價格聽證。但目前運營商3G業務的定價方式,並沒有向社會公開。

  董正偉:當時是行動電話沒有上網業務,就沒有把移動上網費用納入政府價格聽證,但根據現在的情況,它應當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我們現在3G業務沒有看到政府的關於定價的一些批准或通知,也沒有看到履行針對消費者意見的程式。

  電信專家項立剛認為,電信運營商提供的手機上網流量標準單價,遠高於套餐價格,是希望用戶更多使用。

  項立剛:套餐是一個優惠,一起賣給你了,比如賣500兆套餐,可能500套餐裏面只用了300兆,所以它吸引更多的人來使用,傳統標準流量資費是最基本的東西,標準流量可能價格比較貴,因為定一個很便宜的標準流量,就談不上優惠了。

  項立剛解釋,無線上網按流量計費基本是各國運營商的通用手段。此前,曾有國外運營商嘗試無限流量,但因為無限流量導致的巨大網路壓力,不得不中止,因此對消費者來説,或許更應看到的是,無論以怎樣的計費方式,最終能夠有更加合理的資費價格。

  項立剛:大家都無限流量,網路就承載不了,壓力就非常大。行動通訊必須按流量計費,因為不按流量計費,大家就把網路弄得承載不了。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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