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董事長、總經理的年薪大約是1500萬元,我們大約200萬不到300萬元;萬科副總的年薪大約800萬元,我們副總的年薪大約200萬元……不比了,傷心了。”某央企地産董事長在微博上的一番言論引發爭議(5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
人比人,氣死人。站在純數字比較的高度,不應該不準吐槽。但也要看到,央企與民企有著本質不同。民企的收入高低直接掛鉤效益,央企是效益好了跟效益,效益不好跟財政。再者,民企高管的工作遠沒有央企高管的穩定,即便某家央企不景氣,央企高管的職務、級別並不會降低。再者,央企高管的工資不僅要與民企高管比較,更要與社會平均工資比較。而且,央企高管除了賬面上的工資單以外,還有不菲的福利待遇、各種不規範的補貼與職務消費權力,這些隱性收入是民企同行沒有的。
在我看來,央企高管薪酬到底該如何分配,需要制度規範。一,央企高管薪酬分配應著眼于社會價值回歸,與個人貢獻匹配,經得起全體民眾的評判,而不是國資委、監事會的內部評判與央企高管的個人感受。二,央企利潤全線飄紅,央企高管吐槽工資低,央企利潤到底流向何方,需要一本明白賬。三,央企應該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向社會反哺。
(湖北 葉祝頤)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