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湖北荊門市工商局網站
中新網3月15日電 中新網金融頻道從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獲悉,2月28日,湖北荊門沙洋縣工商局李市工商所接到一起存款變保險申訴,涉及金額兩萬三千元。
申訴人嚴先生反映,1月17日,其父親在沙洋縣官垱鎮郵政儲蓄所辦理一筆兩萬三千元的存款手續,準備存定期一年。工作人員告知存五年定期利息更高,勸説其改存五年定期。嚴某父親發現辦出來的兩萬三千元不是存單,是保單,認為銀行工作人員未告知他,侵犯了他的知情權,要求退保,遭到拒絕。
了解到具體情況後,該所執法人員彭旭東立即前往官垱鎮郵政儲蓄所,與其負責人進行溝通,負責人解釋説嚴先生辦理的保險業務相當於是五年定期的另外一種形式,利息更高,唯一區別是不能提前支取,不存在欺詐行為。嚴先生堅持要求退保,經過協商,儲蓄所負責人表示一週內給嚴先生辦理退保業務。
3月6日,嚴先生致電執法人員,成功退保,兩萬三千元一分不少,感謝工商幫助。(中新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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