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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病毒令用戶損失 運營商應退回資費

2014-08-04 15:48 來源:羊城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熱點快評

  □王則楚

  報載,“××神器”病毒近日通過手機短信在全國範圍內快速傳播。用戶點擊病毒短信網址連結後,病毒程式即可獲取手機資訊,並自動通過機主通訊錄群發含有惡意網址的病毒短信,造成機主隱私洩露和手機資費消耗。目前製作傳播該病毒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抓獲。

  超級病毒在全國範圍內爆發,涉及三大運營商的安卓手機用戶。用戶無意下載此類軟體後,手機群發短信會花費不必要的短信費,蒙受一定損失。以通訊錄中存有300余名聯繫人的機主為例,“中招”後將群發300余條短信,損失至少在30元以上。雖然30余元的費用不算多,但如此多的用戶被惡意軟體“套牢”群發短信,用戶總體的損失將會非常大。用戶的這個損失哪去了?到我們的三大運營商的口袋裏了!

  就像食品業把過期的肉經加工配送到食品店一樣,其獲得的利潤就落到了食品商那裏。因此,把有病毒的短信未經機主同意而群發傳染到全國範圍,運營商實際就成了販賣有害食品的食品商。

  對於食品安全事故社會的譴責是強烈的,“福喜事件”的6名高管已被刑拘,但對於資訊運營商,我們即便損失了,也是“啞巴吃黃連”。三大運營商的客服都表示,對已損失的話費,無法直接返還。真是豈有此理!

  供應食品,就要保證食品安全;供應水電氣也須符合標準的要求。難道供應資訊運營,就可以躲避保證資訊安全的責任嗎?

  三大運營商在運營並收取客戶資費時,應該不斷檢查網路運作的異常,及時發現網路的病毒,阻止和殺滅網路病毒,並對異常的資費收益進行甄別,主動退回給客戶。這是一個有信譽、有責任的運營商起碼的態度。

  政府監管部門應該對運營商提出這樣明確的運營要求,司法機關也應該主動接受客戶的訴訟,自覺維護客戶的權益,在一個具體客戶的訴訟獲勝之後,應該給運營商連帶的懲罰,才能促進他們維護通信安全和客戶資訊安全。

  近日,美國法院在一宗官司中判了煙草公司幾百億美元的懲罰性賠款,這是對“吸煙有害健康”的一個鮮明支援。對手機通訊的病毒傳染連帶責任人——電訊運營商是否也應給予高額懲罰呢?

  病毒傳播,得利的是運營商,對犯罪嫌疑人製作傳播病毒,運營商是脫不了干系的!沒有一個退回用戶損失的態度,把不當得利“落袋為安”顯然有失公平。希望三大運營商認真對待此事。

  (作者為省政府參事)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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