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中旬,一則上海灘保險仲介市場龍頭企業美女高管攜款潛逃海外的消息震驚保險市場。而時隔一年後,泛鑫保險案的始末終要公諸於眾。昨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泛鑫實際控制人陳怡等涉嫌集資詐騙案,陳怡當庭否認詐騙罪名,並稱同案被提起公訴的公司顧問江傑對銷售虛假保險並不知情。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陳怡、江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均觸犯了《刑法》,應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陳怡、江傑先後以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保險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險的名義,與多家保險公司簽訂了銷售保險産品的“保險代理協議”。並在上海、浙江招聘了400多名保險代理人組成銷售團隊。
而後其銷售團隊或通過銀行員工在江、浙、滬等地向4433人推銷上述虛假的保險理財産品計13億余元,並通過“長險短做”的行銷模式,套取資金10億余元。而據檢察機關公佈的數據顯示,至案發,此經營已造成3000多名被害人實際損失8億余元。
對於上述指控,陳怡並沒有異議,但其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侵佔了公司財物,應構成職務侵佔罪,而不是集資詐騙罪。對於“長險短做”的行銷模式,她認為並非蓄意詐騙,而是希望通過引進風投、上市等方式補上資金“漏洞”。
那麼,陳怡如何佈置出這場“龐氏騙局”?對此,一位保險代理公司負責人表示,泛鑫保險代理人能拿到70%-80%的佣金。也就是説,一個客戶每年投保10萬元,根據承諾下年化10%的收益,第二年客戶將獲得11萬元,但保險代理人只能拿到8萬元的佣金,還需倒貼3萬元。這意味著他們承擔了巨大風險,只能通過不斷拉新客戶資金來填補之前的資金虧空,就形成了“旁氏騙局”。
此外,與陳怡同處被告席的還有泛鑫保險顧問江傑。但陳怡卻在法庭上為江傑辯稱對於公司的實際運營情況以及公司銷售了鉅額虛假保險理財産品的事情並不知情。直到2013年6月,在無法隱瞞的情況下,江傑才知道公司銷售虛假保險理財産品的事情。
據北京商報記者從泛鑫保險代理人處了解到,江傑原是光大永明人壽分管仲介的總經理助理及光大永明浙江分公司負責人,2012年陳怡花重金聘請其做公司的高級顧問,和陳怡一起負責財務事宜。
去年8月14日,泛鑫保險代理公司被曝資金鏈斷裂,公司總經理陳怡攜款跑路加拿大。8月19日晚,公安部通報,中國警方與斐濟執法部門通力合作,日前在斐濟成功抓獲涉嫌經濟犯罪的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並將其押解回國。
而上海市一中院官網開庭公告也顯示,陳怡案以集資詐騙罪被起訴,案件狀態上標注的則是“需再開庭”四個字,也就意味著昨日的庭審無法走完全部流程。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産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更嚴重者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記者 馬元月 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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