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了2014年2月份全國部分電視、報紙、廣播、網際網路媒體發佈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進行了抽查監測結果。公告顯示,舒心丸藥品廣告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公告顯示,舒心丸藥品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廣告中“胸悶氣短、心肌缺血等症狀一丸吃下去准保見效”、“較重的心絞痛、房顫、早搏、心律不齊等疾病,50丸就能明顯緩解”等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利用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