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國烹飪協會聯合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宣稱代表行業訴求、對工商部門整治餐飲業霸王條款予以抵觸的時候,一些餐飲企業、行業協會則已經付諸行動進行了整改。今天上午,對“霸王條款”發起宣戰的北京市工商局稱,“餐飲企業‘霸王條款’整改1個月效果明顯,許多餐飲企業均表示理解和認可”。
下一步,工商部門將對餐飲企業不公平格式條款進行規範監管,消費者在餐飲消費時如發現企業存在“霸王條款”,可撥打12315舉報,工商部門將依據企業違法情況實施處罰。
部分企業刪除“霸王條款”
去年12月9日,市工商局發佈了餐飲行業6種不公平格式條款違法表述,包括“禁止自帶酒水”、“設包間最低消費”、“食具收費”、“減少訂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等,並提示餐飲企業開展為期1個月的自查自糾。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今天上午表示,1個月來,工商部門通過召開座談會或重點走訪等形式,在簋街、南鑼鼓巷等餐飲集中區域,對6種“霸王條款”逐項進行詳細解讀,一些餐飲企業主動刪除了“禁止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以及“責任自負”或“概不負責”等表述,將“消毒食具工本費一元”或“消毒食具另收費”改為在店堂明示,或事前明確提示“既提供免費食具,也提供包裝好的收費食具,消費者可自行選擇”。
昌平區私個協、昌平區工商聯、昌平區飲食服務修理旅店行業協會聯合發佈了《昌平區餐飲行業誠信自律公約》,倡導區內餐飲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使用“霸王條款”,40家餐飲企業代表現場簽署了《公約》。
一些企業理解有偏差
“有部分餐飲企業對這6種‘霸王條款’的理解還有偏差”,市工商局表示,根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的規定,工商部門監管格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對“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己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和排除消費者權利的行為”進行查處,其中格式條款主要體現為書面形式。而對於不涉及“霸王條款”的餐飲企業對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自主定價的行為,不在規範的範圍內。
在具體條款方面,對於消費者“減少訂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工商部門重在規制餐飲企業超過合理限度收取高額違約金的問題,而並非禁止餐飲企業收取實際損失的費用和違約金;對於“物品丟失,概不負責”條款,重在治理餐飲企業不加區分地籠統免除自身安全保障責任,而並非要求餐飲企業必須承擔消費者物品丟失的全部責任;對於“餐廳有權接受或拒絕顧客自帶酒水和食品”條款,核心在於禁止餐飲企業剝奪消費者的投訴權利,而並非鼓勵消費者就餐時自帶食品;對於“消毒食具工本費一元”或“消毒食具另收費”條款,在於規範只提供收費食具的餐飲企業,如餐飲企業既提供消毒好的免費食具,又提供包裝好的收費消毒食具,並且已經以店堂告示等方式明示告知消費者,由消費者自願選擇使用哪種食具,則不屬於違法。
整治“霸王”為何引發地震
為何這次整治霸王條款,餐飲行業的反應會這麼激烈?首先是“利”字作怪,北京市消協調查發現,全市63家餐飲企業提供的酒水往往高於市場價格的1至3倍甚至更多。如果消費者都自帶酒水了,這損失不小。其次,不少餐飲業慨嘆此次整治是“寒冬裏潑冷水”,自從嚴控三公消費後,餐飲業生意慘澹,需要的是支援和鼓勵,不能阻礙其發展。
再看行業協會。“護犢”、主導壟斷……近年來,行業協會屢屢被質疑成為利益集團代言人。其實這與行業協會本身“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性質是分不開的。記者了解到,一些餐飲企業明明贊同廢除“霸王條款”或是已經糾正,卻因為迫於行業協會的強勢而不敢出聲,似乎一有支援舉動就成了行業“叛徒”。
值得注意的是,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廖鴻1月2日表示,爭取到2015年底前全面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去行政化”。同時民政部將加強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考慮建立社會組織“黑名單”制度。(記者楊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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