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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為高通辯護沒有利益衝突?

2014-08-15 09:20 來源:證券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拉豐的中國傳人這幾天確實有些“拉風”。

  曾師從世界著名經濟學家、新規制經濟學奠基人讓·雅克·拉豐的張昕竹,12日因違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工作紀律被解聘。值得注意的是,張昕竹還擁有《反壟斷法》起草者之一、中國社科院數經所所長助理、中國社科院規制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天則公用事業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席等身份。

  據報道,在國家發改委對美國高通公司進行反壟斷調查的敏感時段,張昕竹收取了高通提供的600萬美元資金,不僅為高通辯護,而且為其編寫了厚達數百頁的報告文件,該行為違反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工作規則》的規定:“維護專家諮詢組的聲譽,不得從事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利益衝突的活動;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不得以專家諮詢組成員身份從事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

  對此,張昕竹近日在回應中斷然否認了收取高通高額報酬的説法,繼而稱為高通提供諮詢並不違反工作規定,認為這與發改委對高通進行反壟斷調查之事沒有利益衝突。“如果我給發改委做顧問了,當然就不能給高通做諮詢了,但是並沒有”;“就好比我給死刑犯做了辯護,任何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連説話的權利都沒有吧?”張昕竹辯稱。

  記者認為,張昕竹的上述説法值得商榷。

  儘管他沒有給發改委做顧問,但他此前是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的成員。該委員會是國務院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協調商務部、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等三大反壟斷機構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等事宜,這三個部門的主要領導都擔任該委員會的副主任。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不僅要為商務部的反壟斷局服務,還要為反壟斷委員會的另外兩家主要組成機構——發改委和工商總局的相關反壟斷司局提供諮詢服務。

  在這種背景下,一邊為反壟斷委員會提供諮詢,另一邊又在反壟斷委員會的重要組成機構發改委對高通進行反壟斷調查時,為高通提供諮詢和辯護,這能説沒有利益衝突?這就好比一家上市公司的獨董為該公司的競爭對手出主意,幫助對方在商業競爭中打敗自己任獨董的上市公司。如果這也叫沒有利益衝突,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此種情況下,發改委當然有權利向國務院建議解聘其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資格,而不必等到聘任到期日。因此,張昕竹的“為死刑犯辯護”的比喻也很不恰當,更準確的説法應該是:在為死刑犯辯護時,張正反方通吃。

  當然,在此過程中是否收取高通高額報酬,尚需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證。如果是子虛烏有,就應該還其清白;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確有其事,那就不僅僅是違反工作紀律那麼簡單了。證券時報記者 尹振茂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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