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反腐背後兼具改革邏輯:為經濟創造可持續增長生態
這是本輪督察中,國務院督察組進駐國土資源部督察的一個場景。林卿穎 攝
反腐背後的改革邏輯
反腐為經濟創造可持續增長生態;中國反腐巨浪背後兼具改革邏輯
■ 編者按
中央強力反腐之下,我們既看到老百姓的拍手稱快,也有坊間流言,“許多地方官員都不幹事了,也不敢幹事了”,因為不敢尋租,沒有幹事的動力;也因為反腐嚴厲,積極幹事意味著更多出錯概率。
國務院7月組織了那場規模空前的大督察,目的即包括破除“政令不出中南海”之弊,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強力督察背後,説明官員不作為已成為一種現象。積弊多深?
在中國當下政府部門對資源配置擁有巨大權威的經濟模式中,地方官員的消極會如何影響經濟增長?
林卿穎是參與國務院督察組的少數媒體人之一,近距離觀察了當下強力反腐環境中政府部門真實的運作狀態。
同時,經濟學家陸銘和合作者曾完成了一項《反腐敗、市場建設與經濟增長》學術研究,論文刊發于《經濟學》(季刊)雜誌。
新京報特約林卿穎撰寫跟隨國務院督察組的所見所感;並專訪陸銘教授,就上述話題展開辨析。
十八大以來,中央“拍蠅打虎”式反腐日趨苛嚴。
高壓反腐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據統計,一年來在中紀委網站“案件查處”一欄公佈的落馬官員,即有547人,包括1名前政治局常委、2名副國級官員和37名省部級官員,平均每個月近50人。
但反腐也有代價和成本。有國際金融機構測算認為反腐可能拉低今年中國經濟增長0.6至1.5個百分點,這同時引發國內一些專家對經濟穩增長的擔憂。如湘鄂情等高端餐飲業,自八項規定實施後,即遭遇斷崖式下跌。
在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時,一些觀點將保增長和強反腐割裂看待,似乎非此即彼,陷入兩難。人們關心,高壓反腐是否持續?反腐是否有最優路徑可循?
檢視強反腐背景下的中國經濟增長問題,可以看到,當下的反腐巨浪背後兼具改革邏輯,反腐和經濟增長並不矛盾。反腐和改革,其歸宿終將並軌一處,那就是建立可持續經濟增長生態。
中央大督察:摸底施政現狀
十八大以來,中央派出了208個巡視組,在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共1214個地區和單位進行了巡視。一大批“老虎”“蒼蠅”被打落馬下。
與此同時,國務院也派出督察組,在巡視組發現問題的基礎上,力求解決問題之策。
7月份的國務院大督察,抽調了100余人,成立8個小組,分赴27個中央部委及16個地方省市。筆者參與其中。督察組所到之處,直面問題,務實高效,部委組每天只能搬兩張凳子在會議室打個盹,地方組則經常開會到淩晨。
接受督察的部委和省市要求先深入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報告遞交督察組。督察組在審閱自查報告的基礎上,進駐實地督察。
實地督察一般流程包括聽取主要負責人彙報、召開座談會、審閱文件資料。
廣泛的督察事實上成為一次對施政現狀的全面摸底。在召開座談會之外,督察組還採取問卷調查、約談,暗訪形式深入調查;地方省市督察組則深入到縣、鄉機關、企業、高校、公共服務機構,甚至施工工地進行實地調查。
在督察國家發改委時,參與工作彙報和問詢的發改委官員近百人,包括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在內,僅司局及以上級別官員便達50人。
因督察工作涉事之深,每日督察結束後內部總結會上,督察組成員都能直接開列受督部委省市的“問題”。這些問題以涉及未來的改革方向為著眼點,標本兼顧。
以督察“磕”放權
如果以“成本”視角分析反腐與經濟增長,在公權力市場中,“審批”可看作最重要的商品,也是各部門的“命根”。新一屆政府甫一成立,即以削減行政審批作為改革抓手。
筆者見識了中編辦和國務院審改辦工作作風,面對各部門的“命根”,可謂毫不含糊,一項項磕除。
7月5日,住建部相關負責人即接受了中編辦的約談,探討審批事項削減空間。
住建部23項行政審批事項,可分為三類:“管企業”、“管人”和“管其他”。“管企業”包括房地産開發企業一級資質核定等;“管人”即建築師資格認定等;“管其他”則包括部分城市規劃審批等。
中編辦認為,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批國際上都由協會幹,住建部可以考慮將這部分職能剝離出去,騰出手來“強化城市規劃等的管理”。住建部則擔心取消後容易滋生弄虛作假,影響市場環境。
但面對改革大勢,一週後,住建部決定,對涉及8項人員資格的審批事項將“全部取消”。
反腐的“成本”
根據中紀委公佈的資訊,截至今年二季度,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問題數47150例,處理61703人。比較集中的“問題”主要包括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遊、收送節禮等。
反腐的“成本”主要包括兩大塊,一是對相關産業的影響,如上述“問題”中涉及的奢侈品行業、房地産業、高端餐飲業、旅遊業等。二是官員不作為或消極作為對經濟增長的影響。這些成本,也正是部分研究者擔心“損害經濟”的緣由。
本次規模空前的國務院大督察,其背景就是按照李克強總理的要求,破除“政令不出中南海”之弊。這項極為明確的督察目標背後,説明官員不作為已成為一種現象。
國內外許多研究表明,一定條件下,腐敗具有資源配置的功能,尤其在國有制主導下的經濟體中。這就是所謂“腐敗是經濟的潤滑劑”。
但應該看到,從更長期的經濟發展視角衡量,腐敗無疑帶來巨大的社會損失,包括資源錯配、社會福利損失、信用成本增加等。腐敗對經濟發展危害的研究汗牛充棟。
北京大學教授周其仁認為,腐敗不但會吞噬改革的成果,而且將瓦解公眾對改革的支援,引發激烈的社會衝突,成為終結改革的致命殺手。
“中國面臨腐敗和改革賽跑的挑戰”,周其仁説。
反腐與改革並轡推進
綜合國內外多家機構研究預測,中國經濟很難回到增速8%的快車道。當前中國, 經濟增長趨緩的“新常態”成為不得不面臨的現實。
將反腐和改革一併納入中國當前面臨的“新常態”現實,可以看到,反腐與改革並轡推進,成為新治理策略核心內容。
如果孤立起來看所謂反腐,容易放大高壓反腐的負面效應。但觀察席捲全國的“督察”行動及前後多項舉措,可以看到高壓反腐背後中央政府深化改革的決心。
目前,行政審批、財稅預算、政府採購、司法制度、國資國企等體制機制改革多點開花,與反腐並轡推進的改革和制度建設已成勢頭。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反腐倡廉要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指出:反腐要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
反腐背後的制度建設訴求,已為最高執政者明確宣示。復旦大學教授陸銘的研究結論認為,對於政府來説, 更為根本的反腐敗措施是建設市場,只有最大限度地完善市場,才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腐敗活動的根源——政府的特權。
陸銘的研究模型證實,當資本積累(社會的産出能力)達到一定水準之後合理規劃反腐路徑,加大反腐力度,可以實現在反腐敗的過程中經濟的持續增長。
無論反腐還是改革,其出發點和歸宿並軌一處,那就是建立法治制度保障下的可持續經濟增長生態。
而依法治國,正是10月份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討論的核心內容。以如此鮮明的主題鞏固反腐成果,護航經濟增長,公眾拭目以待。
□新京報特約撰稿 林卿穎
(原標題:反腐背後的改革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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