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到了清賬結算的時候。因為之前曝光的中國鐵建“天價招待費”事件,使得公眾在各家央企即將公佈的年報中,細細尋覓“業務招待費”條目。
原因在於,央企“業務招待費”曾因受到關注而“消失”了。有媒體注意到,在去年10月部分央企披露的中報中,中國鐵建等多家央企“招待費”消失,市場猜測為“故意隱瞞”。神秘的央企招待費在和公眾一起度過了“1314”之後,會否出現在即將公佈的年報中成了問題。
最早引起人們關注的是一張部分央企的招待費榜單。2013年5月,有媒體根據年報統計發現,2012年,2469家上市公司業務招待費高達137.98億元,其中,11家公司業務招待費過億元,而其中10家為央企。其中,業務招待費最高的為中國鐵建,高達8.37億元,中國交建和中國水電分別以7.80億元和3.43億元緊隨其後。
隨後幾天,中國鐵建的“冠軍”頭銜易主為中國人壽。在2012年中國人壽的年報中顯示,業務招待費高達14.18億元,居A股榜首。中國人壽至今不曾公開回應,鉅額招待費具體使用情況、是否合法合規至今仍不得而知。252家“國有”背景的上市企業,2012年報中公開披露的業務招待費一項,總計達65.25億元。
去年8月,另一家央企上海建工在上海法官集體嫖娼事件中再度引起關注,與上海法官在夜總會娛樂並參與色情活動的案件正是上海建工的子公司高管,牽扯出上海建工2012年的招待費為1.78億元,同比增長11.81%,招待費相當於其當年凈利潤的11.12%。這在2012年1720家披露招待費的上市公司中位列第四名。
什麼是招待費?按照會計師的解釋,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為生産、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例如,企業為了爭取業務産生的宴請、工作餐開支;贈送紀念品開支;參觀開支以及由此帶來的交通費等都算作招待費。這不包括會議費等,以及本企業員工差旅費用。有網友直接將這些費用概括為“吃喝玩樂”。
一家正常經營的企業有招待費並不讓人意外。在現代商業社會競爭中,拓寬市場、爭取業務、宣傳企業形象過程中,和人打交道難免會有“招待”支出,如果支出部分費用能帶來企業業務的高幅度增長也算“花得值”。這筆費用在民企中同樣存在,要求央企在市場競爭中對“招待”完全置身事外並不現實。
一些央企人士在辯解,招待費和企業會計部門的判斷標準有關。假設一筆業務上發生的開支消費,一家企業計入管理費用中的業務招待費一項,另一家企業計入銷售費用下屬科目,從會計角度看都合理,可最終數據當然不同。所以,他們認為這些排名和額度並不能説明什麼,即使同行業公司也不一定具有可比性。
還有一些央企人士解釋這筆高額的費用並不是全部用於“招待”,有時職工福利管控得比較嚴不能隨便發,但是為了做賬,也得要求職工交上相應份額的餐飲發票來抵,這筆費用就被記在招待費的“吃喝”之中。此外,還有一些是央企“打點”其他受管轄部門的費用,例如稅務、海關、商檢等,不然會處處受絆。
就算以上的解釋都成立,可央企始終沒有明白公眾真正關注的焦點是什麼。
質疑一在於,部分央企的招待費實在是太高了。以中國鐵建為例, 2012年的業務招待費平均每天用掉229萬元。雖然中國鐵建解釋,這8.31億元是從分佈于全國各地以及全球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1萬多個核算單位逐級匯總上來的,“實際操作中,每個層級客戶領導(多為政府領導)過來都要産生招待費用”,可是,拿出8億元用來“吃喝玩樂”,是誰也無法接受的。
不僅如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採取兩頭限制的方式,即業務招待費的發生額只允許稅前列支60%,同時最高額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有稅務人士解釋,假如是1000萬元的收入,300萬元利潤,可以抵扣的不能超過5萬元,再拿稅前列支60%來計算,稅務局會給出區間中的一個較低值來計算。鋻於此,可見以招待費抵稅並不是主要考慮,招待費只可能高而不可能低。
質疑二在於,這麼高額招待費是花給誰了?央企的人顯得有點委屈,如今市場競爭不會因為“你是央企”而把業務給你,奪標過程中自作“清高”有可能顆粒無收,這筆錢非花不可。但在公眾的記憶裏,有天價燈、天價酒事件在先,這筆開支極有可能被央企管理者揮霍了,或是以各種名義發給央企員工做福利了。這從央企和民企管理者的態度也可見一斑:民企老總因為花的是自己的錢而“斤斤計較”,央企老總因為花的是公家的錢而“不花白不花”。
此外,有不少媒體以每一家央企增長的招待費和利潤作對比,得出了不同的比例以表示每一家企業花的是否“值”。但是,央企本身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如果是上市公司,利潤增長應當表現在股東分紅中。現實的狀況是,別談分紅,公眾至今沒有得到央企的關於招待費構成的解答。
質疑三在於,細看高額招待費的央企發現,這涉及各個行業,並不是某一家公司的問題,這不得不讓人對央企的管理水準産生擔憂。難道只有“招待”才能拿到業務?尤其在建築行業內,“五大央企建築公司”合計一年産生22.35億元招待費,平均每天的業務招待費開銷約為612.32萬元,“不這樣根本搶不到標”。這側面描繪了我國建築業商業環境的不健康,業務中的“灰色地帶”也帶來了權力誘租的隱患。
部分央企“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處理方式更易引起人們聯想。多家央企在中報中對招待費選擇的處理方式是“消失”。最先引起關注的中國鐵建把招待費藏起來了,中國北車、中國化學看到主動披露招待費的央企站在了風口浪尖上,也“聰明”地選擇了隱去。涉及被質疑高額招待費的央企無疑值得重視,但還有更多沒有披露業務招待費的央企,並不能保證這些還未進入公眾視線的央企就沒有問題。
從中國鐵建招待費的處理方式能看到,作為央企的管理者,國資委對招待費的態度也很強硬。中國鐵建被曝光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要求認真核查,對存在問題要嚴肅處理,並要求國資委紀委書記強衛東和中國鐵建紀委書記齊曉飛在核查報告上簽字背書報結果。“簽字背書”要求監督者在監督核查報告上簽字,表明簽字人要對監督報告負責,成為了監督央企的新模式。
同時,國資委主任張毅強調,要進一步完善會議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國(境)外考察費等有關費用的標準,規範經營管理活動。他要求,要建立落實“厲行節儉”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長效機制。以規範業務招待費管理為切入點,健全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要加強對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堅決懲治腐敗。
這取得了成效,證明招待費有下降的空間。國資委表示,通過國資委組織中央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重點抽查,並按照八項規定精神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辦法。2013年1~9月,113家中央企業集團本部業務招待費總額同比下降約37%。
可是,現實狀況是不少央企與公眾的期待走了相反的道路。從去年前三季度的財報看,包括中國鐵建在內的多數央企巨頭,最新一期財務報表中招待費項目“不見了”,市場猜測這是在“故意隱瞞”。
回顧上海建工的處理方式也只是“治標不治本”。遭到曝光後,上海建工四建集團有限公司已對涉案高管作出撤職處分,並解除勞動合同。可是,上海建工關於招待費的質疑卻緘默不語。誰都明白,涉案高管只是使用招待費的個體,始終遮掩著的招待費才是問題關鍵。
由此看來,面對公眾的質疑,央企除了解釋,唯一的也是更好的處理方式只有公開招待費的構成、使用對象以及降低“招待費”的整改措施。
國資委在處理中國鐵建事件後表示,或在近期推出一項關於規範央企職務消費的規定,完善央企招待費標準。此前,國資委已出臺《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暫行規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此外,公眾也會聚焦央企招待費的變化。
試想,把這些招待費用於提升管理水準,增強業務能力,發展技術力量,這些實實在在的企業實力才是企業在競爭中真正取勝的保障。不僅如此,認真對待企業的每一筆支出,這是對中小股民的責任,也是企業本身健康發展的要求。當招待費成為一件公開的事,將會凈化競爭環境,或許未來央企自己也不必為這筆“惱人的支出”而煩惱。
讓央企短期內消除、降低招待費也許很難,但在央企即將公佈的年報中見到招待費的身影,應當是央企應盡的一項義務。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