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3%政府性總負債率是多是少?
詹國樞
審計署關於政府債務的調查讓一些專家學者松了口氣,雖然債務總額已逾20萬億元(中央政府近10萬億元,地方政府近11萬億元),但此一數字,畢竟比此前人們預估的少了許多,而且按照60%的國際負債率標準,全國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餘額佔當年GDP的比率為36.74%,在考慮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等其他因素後,我國政府性債務的總負債率僅達39.43%,與60%相比差之甚遠,幾乎不存在什麼風險的。
果真如此嗎?我看未必。筆者恰恰以為,從此番審計署調查看,我國政府性債務已然存在四大風險,倘不嚴加防範,必出大問題。
風險一,增速太快。債務總量雖不算大,增速卻呈愈來愈快之勢。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縣三級政府債務餘額比2010年底增加了38679.54億元,年均增長達19.97%!而我國GDP增速近些年已降至8%以下。筆者算了算,按這個速度,5年之後,全國GDP即使按8%的增速升至70.74萬億元,政府債務亦將增至49.76萬億元,負債率將高達70.34%,早已突破60%的警戒線!
風險二,舉債過猛。由於各地舉債情況參差不齊,少者固然無風險可言,多者則早已突破紅線。截至2012年底,有3個省級、99個市級、195個縣級、3465個鄉鎮政府債務率已高於100%!既然國際公認60%債務率已屬紅線而不可觸碰,未來幾年,我國肯定會出現因資不抵債而破産的若干個“底特律”,除非國家採取措施,強制救“市”。
風險三,政績推動。為什麼從法律層面國家並未賦予地方政府舉債權,可各級政府卻連年舉債而樂此不疲?原因其實很簡單,債務多則項目多,項目多則産出多,産出多則GDP增長迅猛也。在以GDP論英雄的考評機制下,誰不願意多拉些項目多借些款儘快把GDP搞上去呢?至於借債有沒有必要?還債有沒有問題?這就不是本屆政府的考慮重點了。只要GDP上去了,政績出來了,官員升遷了,即使留下問題,請問與我何干,其奈我何?
風險四,土地依賴。政府拼命舉債,到底拿啥來還?地方政府手中,最大一筆資産就是土地。審計署調查表明,不少地方政府已公開承諾以土地收入償還債務。想想也是,一畝地,從農民手中拿來,“成本”至多數萬、數十萬元而已,稍一轉手即可賣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價值”飆升數倍甚至數十倍!如此“超划算”的買賣,哪一級政府心裏不是明鏡似的?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賣地前20名城市土地總收入已超1.5萬億元,同比漲幅達63.69%。有的城市漲幅竟達300%以上!土地依賴既慣壞了政府,也推高了房價,坑苦了百姓,實在是現行體制極大弊端。在此體制下,有恃無恐的政府是不怕什麼債務風險的,也正因此,一旦房市變化,再也無地可賣或者賣地利潤驟降時,政府性債務風險,必定驟然凸顯。
政府性債務以上四大風險,從表像看,主要在增速太快與舉債過猛,然則根子卻在政績推動與土地依賴。政府倘不從改革現行體制入手,痛下狠手,徹底變革,“潛在風險”不用幾年就會演變為“現實風險”,決策者切不可因某些專家“風險不大”的誤判而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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