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調查)逃亡“裸官”背後的“金融碩鼠”——“高山案”再追蹤
高山(資料圖)
新華網哈爾濱10月29日電(記者梁書斌、許正)將妻子、孩子送出國,一個人留在國內做典型的“裸官”,鋌而走險後,更曾順利出逃。轟動一時的中行“高山案”,近日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引發新一輪關注。
通過鉅額賄賂、開戶存款、轉出佔用等手段,原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和黑龍江世紀綠洲投資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東哲等人“裏應外合”,將28億余元鉅額資金轉出佔用,造成8億余元的鉅額損失。
一家小銀行為何會吸攬如此鉅額的存款?造成難以補救的重大損失?除了高山、李東哲等人,另外那些為滿足私利而不顧公家資金安全的“金融碩鼠”也同時浮出水面。
為攬儲數次用拉桿箱裝滿錢進行“攻關”
高山案發時是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李東哲、李東虎兄弟是“高山案”中的重要人物,是黑龍江世紀綠洲投資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實際控制人。
記者在9月29日的庭審中了解到,李東哲與高山相識後,交往日益密切,二人商議採用不法手段進行攬儲。幾年時間裏,他們成功“説服”26家單位到河松街支行建戶存款。隨著攬儲業績飆升,高山在系統內部成為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獲得提拔和獎勵。
在庭審中,記者發現,驅使這些單位到高山所在的銀行建戶存款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李東哲、高山等人使用了行賄、給予好處等手段,“驕人業績”背後是見不得人的交易。
為了讓大儲戶到高山所在的銀行建戶存款,李東哲下了“血本”,甚至數次用拉桿箱裝滿錢進行“攻關”。公訴機關指控,2001年5月,李東哲找到時任東北高速董事長張某,要求東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開戶存款,張某應李東哲要求開設兩個賬戶並陸續存入資金。
2001年7月,李東哲為“感謝”張某併為讓其繼續增加存款額度,指派其手下在北京市崑崙飯店外向張某行賄500萬元。當時,李東哲用拉桿箱裝滿了錢,讓人給張某送到酒店。2003年初,李東哲再次指使其公司工作人員在長春市香格里拉飯店向張某行賄200萬元。
2000年6月到2003年12月,李東哲通過朋友找到時任哈爾濱市某公司財務部經理的趙某,要求該公司在河松街支行開設賬戶。該公司在河松街支行開設賬戶,並陸續存入資金。事後,李東哲為感謝趙某,向其行賄40萬美元。
就這樣,4年間,李東哲、高山先後將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單位攬儲到河松街支行建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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