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全國多地陷入持續高溫天氣的同時,高溫福利也隨之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對很多勞動者特別是體力勞動者來説,所謂福利無非就是杯水車薪的高溫補貼,而其中部分人甚至都很難領到。高溫假?聽都沒聽過。本意是為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提供的正當福利,為何在實行過程中效果卻不盡人意?近日,做客《中經名博會》的中國傳媒大學教師江逐浪和北京蘭臺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兩位嘉賓就此問題進行了探討,包華認為,高溫福利實行難的主要原因在於缺乏相關立法。
農民工維權記者吳賢德日前在中經論壇發表了一篇實地調研報告,他從河南鄭州街頭一位環衛工人那裏了解到,他們的高溫補貼僅為每月10元。而根據河南省2008年出臺的統一標準,在最高氣溫35℃及以上的露天工作環境下,勞動者應享有每天不低於10元的高溫補貼。中國經濟網記者調查發現,從6月份截至8月15日為止,鄭州市符合相關高溫標準的天數總計為22天,也即2個半月的高溫補貼按規定不應少於220元。而據媒體報道,鄭州很多環衛工人、建築工人等甚至連這嚴重不符合標準的每月10元都從未領過。這樣的情況也並非鄭州特有,在全國各地並不罕見。
為什麼高溫補貼即使有標準也難以實行?對此,江逐浪表示,這不是難不難的問題,這就是人為操作的問題。理論上應該有這麼一筆錢,按人頭髮放也並不難做到,“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包華則認為,高溫補貼實行難的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立法,《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條文中均未涉及相關內容。高溫補貼的規定更多是出現在地方行政規章、政策規定乃至單位規範性文件當中,這樣就缺乏強制執行效力。以建築工地情況為例,現實情況是,農民工們能按時領到工資就已經不錯了,再指望工地主動去發高溫補貼,顯然是奢望。那麼,高溫補貼要想真正得到實行,將其納入到立法層面的問題就需要加以認真考量,包括高溫假也是如此。鄧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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