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京)今年起,北京地區各高校享受低保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虛報冒領者的不良記錄將記入學籍檔案。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公佈,從2013年起,北京地區各普通高等學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畢業年度內可獲一次性求職補貼。
補貼主要面向在畢業年度內(即取得畢業證書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北京地區各普通高等學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
各高校將對提出申請的高校畢業生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擬申請求職補貼高校畢業生的名單要在校園內公示,公示期為7天。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高校畢業生的個人賬戶。
從2014年開始,原則上各高校要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公示和報批工作。未能在集中辦理期限內申領的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仍可向所在高校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由市財政局于當年年底前一次性集中撥付。
市人力社保局介紹,對於2013屆畢業生的求職補貼發放工作,各高校原則上要在8月20日前完成集中公示和報批工作。未能在集中辦理期限內申報的,在年底前仍可申請辦理。
考慮到部分畢業生已離校,2013屆高校畢業生可採取郵寄方式向所在高校提交申請,所提供的銀行賬戶為在北京地區各銀行網點(不限中國工商銀行網點)以本人姓名開立的賬戶。
據介紹,為防止有人虛報,各高校將設立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責令其退回補貼資金,並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學籍檔案。凡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對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市人力社保局舉報電話為6316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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