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記錄
本報記者邢東偉
本報實習生翟小功
備受社會關注的“雙面官員”——海南省國營保國農場原場長彭華達受賄一案,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近日由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彭華達因受賄9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然而,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彭華達在生活中有著很強的“親和力”,抓起工作來更是有一手,既“硬”又“嚴”,是一個有水準、有能力的農場幹部。
《法制日報》記者採訪多個部門,了解到“雙面官員”彭華達一手抓工作、一手抓票子的雙面人生。
一手“硬”一手“黑”
“彭華達是一個優秀的農場幹部。”曾與彭華達共事多年的同事説,在生活中,彭華達“親和力很強”,喜歡和下屬、群眾交流,為人很和善。在工作上更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可以説“放到哪,哪的工作就會突飛猛進”。
2011年,海南省農墾總局開展抓項目促發展勞動競賽。2012年2月17日,海南農墾總局對一批在“抓項目促發展”勞動競賽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保國農場榮獲先進單位三等獎,保國農場場長彭華達被授予“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由於工作突出,彭華達的仕途可謂一帆風順。但是,在抓工作的“硬手”背後,彭華達還有一隻被隱藏起來的“黑手”——2011年7月至2012年年初,在這半年左右的時間內,彭華達收受賄賂95萬元。
利用工程項目受賄
2011年3月,海南省國營保國農場與海南華龍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協商共同開發保國農場“萬澤花園”房地産項目,彭華達與海南華龍泰公司總經理鮑寧代表雙方在《合作意向書》上簽字,達成合作開發意向。2011年5月,該項目獲得海南農墾總局批准立項。
“我擔心彭華達在合作開發‘萬澤花園’項目時找我們公司麻煩,同時也為了表示感謝他在前期項目洽談時提供的幫助。同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我攜50萬元人民幣(裝在一個飲料箱裏),按彭華達的要求,驅車隨彭華達來到樂東縣城外面的一塊空地上,將該款放進彭華達的車後備箱裏。”鮑寧稱。
2011年10月,保國農場與海南眾通房地産有限公司協商共同開發保國農場“大河錦繡養生花園”房地産項目,彭華達與海南眾通公司總經理孔德星代表雙方在《合作意向書》上簽字,達成合作開發的意向。
2011年10月的一天,孔德星送給彭華達30萬元好處費。2012年3月,該項目獲得海南省農墾總局批准立項。
2009年10月,海南省農墾建築總公司(2010年更名為海南省農墾建工集團總公司)與保國農場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建保國農場望老村路口至保顯農場二十五隊公路項目。而後,個體建築老闆劉小洲與農墾建工簽訂內部協議,由劉小洲挂靠農墾建工,實際承建該路段,保國農場按工程進度支付公路工程款。
2011年9月的一天,劉小洲送給彭華達5萬元好處費。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劉小洲再次送給彭華達10萬元好處費,以感謝彭華達儘快撥付了剩餘的公路工程款,同時希望彭華達能夠在以後的保國農場公路項目上給予關照。
心中有“鬼”投案退贓
2012年5月,在海南農墾系列貪腐案案發後,彭華達心生忐忑,擔心自已被檢舉查處,慌忙中分別將收受鮑寧的50萬元和孔德星的30萬元退回。彭華達妻子協助彭華達上繳贓款15萬元。
據鮑寧介紹,大概在2012年3月,彭華達就聯繫其説要把錢退還,他對彭華達説:“沒什麼事,你先收著。”2012年5月左右,彭華達將50萬元人民幣退給鮑寧。
2012年6月26日,彭華達主動到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投案,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是隱隱中的定數。‘黑手’有時可能會被‘硬手’掩蓋,但卻掩蓋不住自己良心的不安與忐忑。工作能力再強也不是貪腐的理由,提一麻袋榮譽也不可能功過相抵。我碰觸了法律的紅線,受到處罰也是理所當然。”彭華達悔恨地告訴檢察官。
沉思錄
近年來,“雙面官員”頻頻出現在公眾的視野,其中主要原因在於作為“一把手”的領導幹部權力太大,監督空缺或失靈。另外,個別領導幹部的個人修養不足也是一大原因。對於領導幹部來説,只有慎獨、慎微、慎權,自重、自省、自警,真正築牢廉潔從政意識,方可從容面對“貪慾”的“凶險”襲擊,管好自己的手。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