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工商總局消保局局長楊紅燦表示,之前被工商總局、消協約談的阿里巴巴、京東、1號店、噹噹網、中糧我買網、凡客誠品、亞馬遜、聚美優品等10家電商,已針對“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適用範圍和具體執行標準,向工商總局遞交了整改報告。
包裝被拆開不給退等,給“7日無理由退貨”設障礙,消費者對部分電商投訴較多。目前,工商總局要求與這些電商企業“約法三章”:一是除法定排除情形外,對於排除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都要説明理由、明確標注,為什麼不適用的理由要合理、合法,標注要落到每件具體的商品上,在消費者購物的過程中必須要有“一對一”的確認環節;二是明確“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為查驗商品而拆開外包裝的情況絕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三是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要切實履行自身責任,確保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在平臺上所有角落都能得到落實。
楊紅燦透露,下一步,工商總局將研究制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促進新《消法》實施到位。同時推進商品品質監管知識庫、商品品質監測數據庫、消費侵權案件數據庫的應用和完善,進一步提升消費維權現代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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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個月工商受理消費者投訴15萬多件
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自3月15日正式實施,國家工商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通報新《消法》實施半年情況。
據統計,今年1至8月,全國工商系統共處理消費投訴73.6萬件,辦結67.3萬件,受理消費者舉報15萬多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27億元。根據中消協相關調查,半年來消費者對新《消法》重要條款的認知度從年初的76.4%上升到目前的83.19%。記者 藺麗爽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