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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打車軟體為黑車服務將處罰 最高罰10萬

2014-07-31 14:22 來源:解放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8月1日起,《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若干規定》、《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將正式實施。新的規定和辦法針對當下執法行為中出現的取證難、打車軟體暗藏黑車、“克隆車”服務鏈等問題都作出了新的規定。昨天,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對新規定一一介紹。

  服務克隆車最高罰款10萬

  今年4月,機場公安分局在偵破一起盜竊案時發現一條線索:嘉定江橋地區有一改裝買賣克隆計程車犯罪團夥,以5000至8000元的價格收購報廢車輛,改裝後以18000至25000元的價格加價出售謀利。民警在嘉定江橋高潮村一處農村出租房前的空地上,發現3輛舊車,通往該出租房道路兩側有油漆噴塗的 “二手車”及聯繫手機號碼。經相關人士辨認,這裡正是一處藏匿、改裝克隆車的場所。警方進一步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田某從二手車市場收購報廢車輛,進行油漆噴塗和改裝,再給車輛加裝計程車頂燈、計價器和車牌等配件以及偽造車輛運營證照,將車輛改裝成克隆計程車,通過網路平臺、散發小廣告以及熟人介紹等方式,加價出售克隆計程車。

  據上海市政府法制辦高級法律專務江子浩介紹,近年來,上海每年查獲的假冒出租汽車(即俗稱的“克隆”車)均超過500輛,幾乎佔被查獲的全部非法客運車輛的1/3。而現行《規定》僅針對駕駛“克隆”車的駕駛員進行非法客運的行為進行處罰。

  但執法部門在實踐中發現,“克隆”車出現很大原因是有人專為這些準備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社會車輛提供改裝服務,不僅提供各類計程車設備,甚至出現專門的改裝窩點。不少執法人員建議,處罰“克隆”車駕駛員同時必須實行源頭管控,追究提供車輛“克隆”服務的違法者法律責任。

  為此,新的辦法擴大查處範圍,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社會車輛提供上述“克隆”服務,違反者處以3萬—10萬元的罰款。

  打車軟體須核實車輛營運資質

  近年來,打車軟體大行其道。然而較早進入上海打車軟體市場的品牌“大黃蜂”推出的“預約用車”專車服務中,出現多輛明顯不符合上海正規計程車情況的車輛,涉嫌違規營運。而今年春季,本市一知名計程車公司收到涉及打車軟體的投訴近300起,其中一些投訴卻無法找到駕駛員,疑似涉及黑車。政府管理部門也發現,在手機軟體打車服務運營過程中,少數召車資訊服務商對註冊的駕駛員、車輛是否具備營運資格不作核實,導致合法、正規的客運服務隊伍中混入“黑車”。

  江子浩表示,手機軟體作為一種新興業態,不應輕易遏制,但必須規範有序。為此,《辦法》相應增設了監管措施,要求召車資訊服務商必須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駕駛員和車輛的資訊,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對駕駛員和車輛進行營運資格的認定;對於經認定不具備營運資格的,服務商不得提供召車資訊服務。對於違反上述規範要求的,管理部門將對服務商處以3萬—10萬元的罰款。

  錄音錄影可作為查處證據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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