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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暗訪:寄送包裹塞把"槍" 快遞公司看都不看

2014-07-30 10:52 來源:大河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按照公安部和國家郵政局的要求,快遞公司、物流公司等對外郵寄的所有物品,必須開包檢查,14種禁寄物品不能郵寄。昨天,河南商報記者在鄭州街頭暗訪時發現,個別快遞或物流公司,根本不看包裝內為何物,只要給錢就郵寄。甚至一把玩具槍裝進箱子裏後,也順利通過了物流公司的安檢,被貼上郵寄的標簽。

  暗訪

  4家快遞店3家堅持開包檢查

  東風路轄區3家快遞店 記者接連碰壁

  昨日上午,經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派出所同意,暗訪前,記者借來一把玩具槍和一把匕首做道具。

  玩具槍放進一個裝有書本的箱子裏,匕首則直接裝進一個空盒裏,然後用膠帶紙將箱子和盒子密封。

  “我給老家的弟弟郵寄幾本書。”記者來到三全路上的一家郵政快遞公司。

  “好的,打開箱子我看看吧。”女服務員微笑著,等候拆封。

  “就幾本書,我都封好了,不用再打開了吧?”

  “那不行,按規定,郵寄物品必須開包檢查。”

  見該女子態度堅決,記者只好離開。

  在國基路附近的一家申通快遞公司,記者進門後直接將裝有玩具槍的紙箱放在秤上稱重。

  “大姐,紙箱裏是書。6公斤多,多少錢?”

  “60多元。”

  “那就寄吧。”記者把箱子抱到她跟前説,“快點吧,我還有事呢。”

  就在記者快速填著單子,心裏暗暗得意之時,該女子卻用手摸起紙箱來:“咦,你這紙箱裏還有別的東西?”

  “沒有別的,全是書。”

  “那不行,我必須打開看看。”

  再三解釋仍通融不了,記者再次離開。

  在離申通快遞公司不遠的圓通物流公司,記者第三次碰壁。對此,東風路派出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王永富揭秘:上個月,該大隊對轄區物流和快遞企業進行了培訓。

  這家看都不看 在裝有玩具槍的箱子上貼上運單

  東風路轄區都開包檢查,別的轄區呢?

  昨天上午11點,商報記者來到文化路上的一家快遞公司。

  一位女工作人員看有人抱著紙箱進門,隨意問了一句:“寄啥?稱稱多重吧。”

  “書。要不要打開看看?”

  “封得好好的,不用打開了。”説完,她拿過來一張運單,讓記者填寫郵寄地址和個人資訊。

  兩分鐘後,記者交過單子,該女子麻利地貼在裝有玩具槍的紙箱子上。

  就在記者交運費時,手機響了。記者佯裝還有東西要寄,匆匆離開。

  對快遞公司嫌麻煩、不開包檢查郵寄物品現象,昨天受訪的多數讀者均有同感。

  而警方對此表示:“這怎麼能行?萬一恐怖分子郵寄爆炸物或危險物品咋辦?所有物流、快遞企業必須對客戶送來的每一件郵寄物品進行檢查,並詳細登記個人資訊。”

  提醒

  遇到禁寄物品要立即報案

  如果快遞公司在檢查郵寄物品時,發現有槍支彈藥或爆炸物、危險物品咋辦?

  昨天,王永富通過商報告訴物流企業:“一旦發現武器、彈藥等物品,應立即通知公安部門處理,疏散人員,保護現場。若發現放射性物品、生化製品、麻醉藥物、傳染性物品和烈性毒藥,應立即通知防化及公安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處理,同時通報國家安全機關。”

  “對於各類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收寄環節發現的,不予收寄;經轉環節發現的,應停止轉發;投遞環節發現的,不予投遞。對危險品要隔離存放。對其中易造成危害的危險品,應通知公安部門,同時通報國家安全機關,採取措施進行銷毀。需要消除污染的,應報請衛生防疫部門處理。其他危險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領回。”他説。

  王永富還説,快遞公司等若發現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和容易腐爛的物品,應視情況通知寄件人限期領回,無法通知寄件人領回的可就地銷毀。對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損毀其他寄遞物品和設備的,收寄環節發現後,應通知寄件人限期領回。經轉或投遞中發現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妥善處理。(首席記者 胡巨陽/文 王春勝/圖)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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