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上海一家公司以自己研發的語音系統取得專利權在先為由,將蘋果公司起訴至法院,而蘋果公司則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申請該上海公司的專利無效,在該申請未獲通過的情況下,蘋果公司將專利復審委員會起訴至市一中院。昨天上午,在這場涉及Siri專利權的行政訴訟中,市一中院一審判決蘋果公司敗訴。
Siri被訴侵權國産“小i”
2011年,Siri技術首次被使用在iPhone 4S上,令iPhone變身為一台智慧化機器人。利用Siri,用戶可以通過手機讀短信、介紹餐廳、詢問天氣等。Siri可以支援自然語言輸入,還能夠不斷學習新的聲音和語調,提供對話式的應答。據統計,目前該技術在安卓、WP、臺式電腦和iOS上總共約有100萬的用戶數量。
然而就在Siri面試並備受追捧的時候,上海智臻公司則認為Siri與該公司2004年申請專利的“小i機器人”十分相似,都是智慧對話的機器人,提供智慧分析和檢索服務。為此,2013年3月,智臻公司以侵犯專利權為由,將蘋果公司起訴到上海的法院,目前該案尚未審結。而業內人士表示,這起案件中,如蘋果公司敗訴,Siri技術將不能再在中國大陸使用。
蘋果申請確認專利無效
為了給自家的Siri正名,蘋果公司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要求專利復審委員會認定智臻的語音識別專利無效。然而2013年9月,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第21307號決定,支援“小i機器人”專利。
因不滿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蘋果公司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判決認定上述決定無效,而上海智臻公司也作為第三人參加了訴訟。
今年2月,案件在一中院第一次開庭,蘋果公司提交的28頁起訴書中稱,涉案專利權存在公開不充分、權利要求請求保護範圍不清楚等問題,專利復審委員會所作的決定事實認定錯誤,故要求撤銷。而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該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是在專利授權公告文本的基礎上作出的,專利説明書公開充分,相應權利保護方案也能夠實現,蘋果公司提出的專利無效理由不成立。第三人智臻公司也表示,“小i機器人”是一項自主智慧財産權,該專利説明書公開充分,産品技術先進、創新,並要求法院駁回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
蘋果公司當庭表示上訴
由於案件特殊,一中院專門成立了一個由五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此案,其中三名法官具有電腦專業背景。庭審中,訴辯各方圍繞著六大爭議焦點問題陳述各自意見,包括涉案專利權是否公開充分、權利要求請求保護的範圍是否清楚、權利要求是否缺少必要技術特徵、權利要求是否能夠得到説明書的支援、本專利相對於對比文件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等。
經過近半年的審理,一中院昨日對這起案件公開宣判。為了從技術層面和法律層面對案件進行梳理分析,合議庭製作了一份39頁、長達近3萬字的判決書。在這份判決中,蘋果公司的各項主張均未得到支援,而智臻公司的主張也同樣未能獲得法院支援。最終一中院一審維持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所作的決定。宣判後,蘋果公司當庭表示將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記者 何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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