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誕節如果收到了不喜歡的禮物改如何處置?據澳大利亞媒體12月26日報道,澳大利亞消費者權利組織Choice表示,無論是你從遠方的阿姨那兒收到了一個無用的聖誕禮物,還是你自己買了一個不想要的聖誕裝飾,消費者都有同樣的權利要求退貨,商家在聖誕後期進行“不可退貨”的銷售規定是違法行為。
據報道,在澳大利亞消費者法律的約束下,如果所購買的産品不符合描述,所有的消費者都有權利要求退款、換貨或是修理。Choice的發言人湯姆·戈德弗萊(Tom Godfrey)稱,不是説購買者就一定是退貨人,只要你拿到這個商品且有發票,都可以要求商家進行退貨。
在節禮日(Boxing Day)大促之前,消費者應該提高警惕,不用被商家的"不可退貨"標簽欺騙。戈德弗萊稱,即便是在一個商品在銷售時被貼上二次銷售或是因殘次而進行銷售的情況下,消費者仍然擁有要求退貨、修補或是換貨的權利。(實習編輯:姜開元 審核:譚利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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