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4月29日電 (記者 孫賢迅)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第14個保稅港區——福州保稅港區(一期)29日在福州港江陰港區封關運作。
福州保稅港區位於福清江陰半島,規劃總面積9.26平方公里,劃分為國際物流區、加工貿易區、鐵路物流區和港口集散區等四大功能區。
此次獲海關總署批准封關運作的福州保稅港區(一期)面積為2.43平方公里,包括原福州保稅物流園區、原福清出口加工區和福州港江陰港區1至3號碼頭三個獨立圍網區域,具備倉儲物流,對外貿易,國際採購、分銷和配送,國際轉机,檢測和售後服務維修,商品展示,研發、加工、製造,港口作業等多種功能。
福州海關負責人表示,福州保稅港區封關運作後,將同平潭綜合實驗區一道,與廈門海滄保稅港區南北呼應,構築福建省對外開放大平臺。
目前,福州保稅港區已納入福建自貿區申報範圍。因此,福州保稅港區的封關運作也將為福建自貿區申報奠定基礎。
福州保稅港區封關運作後,對外可滿足臺灣高雄、基隆、臺中以及東南亞國家的貨物轉机,對內可通過閩贛陸地港對接吸引閩北山區以及江西、湖南、湖北等內陸省份貨物進出。
相關人士認為,這為海峽西岸經濟區構建完善的保稅物流體系提供了新契機,對推動福州新港臨港工業和國際物流産業的快速發展,提升海西區域核心競爭力和輻射力,促進對臺經貿交流發展均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福州海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優化海關監管與服務,全力支援保稅港區建設和發展,創新監管模式,推進便捷通關,確保貨物進出順暢、手續簡便、通關高效,使得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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