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平安與某電商平臺聯合推出“乳製品召回損失險”,如果消費者在店舖中購買的奶粉被責令召回和下架,將可獲得每罐奶粉2000元的賠償。據悉,這是國內首例“奶粉險”。
買到問題奶粉可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對老百姓來説當然是好事。有三鹿奶粉前車之鑒,“奶粉險”或可給父母多一份安全感。不過也不難看出有些商業促銷痕跡:“奶粉險”只針對在該電商平臺上購買的奶粉,並且只在促銷活動期間免費贈送,過了活動期,買“奶粉險”必須由消費者額外付費。如果要消費者自己購買,那與常見的商業健康保險也沒多大區別。不過話説回來,站在老百姓角度,哪怕有促銷炒作成分,“奶粉險”有總好過沒有。
在不久前發佈的保險“國十條”中就提到,鼓勵保險行業把與公眾利益關係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發展重點,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在“奶粉險”之前,有好幾個地方也推出過食品安全保險。總體上來看,食品安全保險恐怕還無法滿足民眾的期望。比如重慶試點的食品安全保險,原材料污染、提供過期食品,以及違反食品安全監管的一切行為皆不在保。實際上,造成嚴重後果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多是故意為之的違法行為。因此,將這些情況排除在外,食品安全保險的積極意義也就相當有限了。
消費者不該對“名不副實”的食品安全保險有過高期望。一方面,奶粉險有了,還要不要食鹽險、醬油險、粉絲險、豆腐險等等?這些食品都曾有過不良記錄,若全部成為保險項目,可能“將問題企業罰到傾家蕩産”的同時,保險公司也會賠到傾家蕩産。另一方面,保險再充分,也只是事後的經濟賠償,食品安全出問題損害人身健康,甚至要人命,賠錢也不能撫平傷痛。此外,由於保險賠償由保險公司埋單,涉事企業若未被起訴也無需掏錢,強制保險本身對違法企業並無太大震懾力。
“奶粉險”的出現當然是好事,推進強制食品安全保險也善莫大焉,但真正能給食品安全上一道保險的不是一紙保險合約,而是國家有關部門的強力監管,以重罰提高違法企業的違法成本。有了常態化的監督以及法律法規的震懾後,這份保單也就永遠無需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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