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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氏被約談9日後才召回鉛超標産品

2014-08-22 10:21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亨氏米粉鉛超標事件並未因其8月15日發的一份召回公告了事。記者昨天了解到,其實早在8月6日,亨氏就因此事而被政府相關部門約談,但時隔9天,亨氏才告知消費者召回産品。

  亨氏近日再發公告稱,在政府監管部門的指導及零售終端的積極配合下,召回工作進展迅速。對於已經回收的産品,公司進行了單獨封存,將做無害化徹底銷毀。

  我國《食品召回管理規定》中規定,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最多在3天之內要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記者昨天在浙江食藥監局官網查詢到,8月4日,省局在接到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報告後就立即行動並清查封存亨氏不合格産品,8月6日,省局還專門約談了亨氏公司,並對生産廠家提出處置要求:一是責成生産企業密切配合各地查處工作;二是要求其對問題産品成因作出交代;三是督促其切實處置好消費者的損害賠償。

  就亨氏已被廣州相關政府部門立案調查一事,公司公關部相關負責人郭林確認,近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亨氏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亨氏也正在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

  此次召回事件是因亨氏一批次AD鈣高蛋白營養米粉鉛嚴重超標,被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2014年二季度流通環節食品抽檢中發現。

  ■專家説法

  亨氏應當被重罰並沒收生産許可證

  “召回不及時,亨氏知法犯法,這已是毋庸置疑的”,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表示,即便是亨氏在其官網發佈召回公告,消費者也不可能每天瀏覽亨氏的官網。

  知名食品專家王丁棉更是表示,亨氏在中國已不是第一次出現食品安全事件,問題産品連闖三關能夠進入市場銷售,亨氏應當進入政府的黑名單,並且沒收其生産許可證。

  “我國嬰幼兒奶粉要求批批檢測,給嬰幼兒食用的米粉也可視奶粉相同管理”,王丁棉表示,但亨氏的問題産品卻直到政府部門市場抽檢才發現問題,其不僅不檢討自身問題,反而將責任推卸給供應商,實在太不像話。“亨氏反覆出現品質問題,卻不吸取教訓,視孩子的健康為兒戲,性質惡劣,應當整改重罰。”

  ■相關

  亨氏頻出安全問題

  據媒體報道,2008年9月,一款亨氏嬰兒營養米糊在香港被檢出三聚氰胺。2010年,其米粉産品出現完整蒼蠅,亨氏以“有也成了蒼蠅粉”進行反駁。但在同年10月,浙江省衢州檢疫部門從進口亨氏奶粉中截獲2隻蒼蠅,使其之前所持藉口不攻自破。2012年8月,國家質檢總局公佈了一份“黑名單”,亨氏公司一款亨氏嬰兒配方奶粉,因維生素B2超標等問題在入境時被銷毀。2013年5月,大連發現亨氏嬰幼兒輔食汞含量超標。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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