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0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無業漢聲稱經濟拮據,以噴墨列印機“自家制”100多張只印有單面的偽鈔,並多次以面值10元的單面偽鈔乘搭巴士。他昨承認製造及行使偽鈔等7項罪名,判囚1年,更被充公列印機。法官指製作偽鈔屬嚴重罪行,影響香港金融系統運作,但由於涉案的偽鈔質素太差,故實際的影響有限。
案情指警方2012年底接獲線報指被告林紹琪(37歲)行使偽鈔。2013年10月17日,被告乘搭282號巴士,以10元偽鈔繳付3.7元車資, 在場埋伏的警員見時機成熟便將他拘捕。警員當場在他身上搜出另外6張10元偽鈔,其後又在其寓所搜出1張500元、37張100元、60張20元,以及 24張10元偽鈔,共值逾5600元。
被告警誡下稱有經濟問題,遂以噴墨列印機製造偽鈔,但他聲稱只用過10元偽鈔乘巴士;至於其餘較大面額的偽鈔,被告解釋只是“出於貪玩”才印刷。經調查後,警方發現被告于2012年至13年期間,共行使了11張偽造10元紙幣。
控方指出,被告共有12項案底,其中包括偷竊等罪行,但均與偽鈔無關。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母親及胞兄同住,曾任職清潔及裝修,5年前開始靠綜援過活。辯方指涉案的偽鈔質素甚低,而被告只用來繳付車資,不涉及集團式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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