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董峻)據中華全國總工會最新統計,目前全國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率達80%以上,有效提升了勞動關係雙方協商溝通的意識,保障了職工在勞動經濟權益方面的話語權,為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這是記者10日從全國工會集體協商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情況。2011年,全國總工會制定了《中華全國總工會2011-2013年深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規劃》,各級工會把依法推動企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擺上工會工作重要位置,進行了大規模的持續性推進。
儘管如此,據記者了解,目前這項工作在一些地方仍有職工參與程度不夠、協商過程流於形式,集體合同品質不高和實效性不強等問題。
為此,全總確定的總體目標任務是,從今年起用5年時間,在集體協商建制率動態保持在80%的基礎上,建制企業職工對集體協商的參與率達到70%以上,集體合同所覆蓋職工對集體協商的知曉率達到90%,職工對開展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工作的綜合滿意度穩步提高。
全總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陳榮書在會上表示,在繼續保持集體協商工作良好發展態勢的基礎上,千方百計提升集體協商的品質和實效,把集體協商這一基礎性、普惠性的維權制度建設好、實施好。突出行業協商、履約監督、典型示範等工作重點和關鍵環節,積極動員廣大職工全過程參與集體協商,著力提高集體協商品質和實效。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