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承擔政府投融資職能又作為市場主體與金融機構對接
融資平臺政企合一暗藏多重風險
在國務院將剝離融資平臺政府融資職能作為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背景之下,《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多地調研發現,一些地方的融資平臺公司形同於基層主政官員開的“皮包公司”,專職人員只有兩三個人,融資平臺公司與職能部門或事業單位兩塊牌子一套班子。而在地方政府庇護下,一些緩釋風險的規範融資措施被當成“耳旁風”,採用回購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地方政府繼續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注資或提供擔保、土地儲備中心違規與融資平臺公司一體化運作等行為屢禁不止,融資平臺經營風險和債務風險也越積越多。在這背後,融資平臺公司一方面承擔政府投融資職能,一方面又被當作市場主體與金融機構對接,畸形的運營模式使其游離于監管之外。
融資平臺買好車供地方官員享用
一位縣級幹部的抽屜裏曾一度放著多個平臺公司的各種印鑒,外出融資像“討米”,一個皮包就能全裝走。哪個公司適合融資,就用哪家公司的手續。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各地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水準參差不齊,在一些欠發達地區融資平臺公司類似工作專班,員工從上至下都是職能部門工作人員。
在湖南,近期整頓之前很多區縣市的融資平臺,掌門人是一群基層主政官員,公司則形同“皮包公司”。記者在一個縣級市與當地分管領導、財稅幹部、四大平臺公司負責人座談,一個小小會議室就能把人湊齊。這些公司董事長往往由各地常務副市長、副縣長等兼任。公司幾個關鍵人物,都是當地政府部門負責人。
一位縣級幹部説,他的抽屜裏曾一度放著多個平臺公司的各種印鑒,外出融資像“討米”,一個皮包就能全裝走。哪個公司適合融資,就用哪家公司的手續。相關的公司,有的專職人員就那麼兩三個人。這些公司的掌門人,雖然都做著幾千萬、幾億元的買賣,但沒有激勵和考核機制,一些公司員工只是政府投融資的辦事人員,拿的還是科級、處級每月數千元不等的工資。
在湖北的一些地方,融資平臺公司與職能部門或事業單位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一家城投公司負責人説:“公司與市土地儲備中心一體化運營,36個人都是事業編制,編制就挂在土地儲備中心下面。”在另外一個地市,城投公司員工同樣也都是事業編制,因為城投公司還有一個身份,即城市建設資金管理辦公室。
融資平臺公司政企不分的運營模式讓一些黨政領導找到了不遵守廉政規定的藉口。湖南一個縣近期調查發現,全縣公務車輛編制核定為387輛,實際在用公務車數量卻多於此數,存在的問題是超標準配備、超編制配備,以企業、私人及協會等名義購置,以各種名義長期借用、調用車輛。清理整頓中,該縣縣委書記帶頭交出一輛排量3.5L的豐田漢蘭達越野車,此車購買于2011年12月,産權登記單位為縣城投公司,而使用單位為縣委辦。
該縣相關負責官員告訴記者,他們在自查自糾中發現的情況,融資平臺買好車供地方主要領導幹部享用,在其周邊地方乃至全國範圍內都具有普遍性,是一個潛規則。
公司董事不知融資投向
“比如近期平臺有個基建項目做一項前置審批,審批報告竟然馬虎到搞錯了地名,原來所謂審批就是在現成的模板上換個地名,這次露餡是替換時把關鍵字輸錯了!”
一方面承擔政府投融資職能,一方面又被當作市場主體與金融機構對接,畸形的運營模式使融資平臺公司游離于監管之外,既不遵守市場基本規律,完全聽命于行政指令;又缺乏外部監管,風險控制的一些措施在實際操作中難以落實。
從前置審批監督看,一些基層幹部反映職能部門對於融資平臺公司現在是收費的多,服務的少,負責的沒有。湖南一個地級市融資平臺公司負責人説,政府的監管可以用一句話概括,“收費名目繁多,收費太高。”每個項目的立項從可研報告編制、評審到環評、交通評審、能源、水土農林,無處不收費,整個算下來評審費用佔到項目總成本的2%左右,有些審批收錢之後就走個過場。
他説“比如近期平臺有個基建項目做一項前置審批,審批報告竟然馬虎到搞錯了地名,原來所謂審批就是在現成的模板上換個地名,這次露餡是替換時把關鍵字輸錯了!”
事前監督流於形式,事中、事後監督也落實不了。不少擔任融資平臺公司董事的國資委、發改局基層幹部抱怨,融資平臺公司既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又是市場中的法人主體,雙重角色不倫不類,作為董事一年下來難得開一次董事會,別説監管,連公司經營狀況、融資投向都不清楚。
中部省份一地市國資局副主任説,融資平臺公司與一般的國有企業有差異,説不清是一個什麼概念。既是企業,又是一個正縣級單位,與國資局平級,雙方都有分管市長,怎麼監管?而且融資平臺公司都是直接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核心工作在轉,很多決策國資委沒有發言權。
一名基層發改局幹部説,國家發改委將預審許可權下放給省級發改部門後,地方發改部門承擔起企業債券風險防控、存續期監管工作,這種監管實施起來很難,就像同級紀委監管不了同級黨委。城投的大項目往往都是地方主要領導的指令,發改部門只能配合,明明知道項目實際投向與申報書不符,也不可能去拆穿。
從融資平臺公司內部看,員工紛紛留有後路,無人對公司負責。湖南一個縣融資平臺公司面臨清理,大多數“高管”選擇辭職,回去繼續做自己的公務員,因為他們認為平臺公司沒前途、不靠譜。湖南一些幹部認為,這種縣級平臺樹倒猢猻散的局面,可能在一些政府性投融資項目上形成管理盲區,有的融資平臺公司負責人在寫了辭職報告後連電話都不想再接。
風險累積令行不止
在地方政府庇護下,一些緩釋風險的規範融資措施被當成“耳旁風”,一些平臺公司不僅不清理、制止,還在繼續違規操作,飲鴆止渴。
缺乏外部監督,公司管理層又沒有動力為企業長遠考慮,融資平臺公司的風險不斷累積。同時,與地方政府深度捆綁在一起的融資平臺公司,對國家相關部委的一些緩釋風險的措施也打折執行,繼續採取違規辦法和手段融資,放大杠桿。
記者了解到,一些融資平臺公司只考慮眼前投資需求,不計成本發債。去年底、今年初市場利率達到歷史性高點時,還是有城投公司在這個時點發債,債王頻出。還有基層發改部門幹部擔憂,有的地區的融資平臺公司可能風險已經很大,但融資平臺公司沒有進行預警,任由風險發展直至爆發。如2011年4月,雲南省公路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向其債權銀行發函稱:即日起只付息不還本,該公司在建行、國開行、工行等十幾家銀行貸款餘額近千億元,大大超過了其償債能力。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在地方政府庇護下,一些緩釋風險的規範融資措施被當成“耳旁風”,一些平臺公司不僅不清理、制止,還在繼續違規操作,飲鴆止渴。經梳理,以下三種融資行為被多次叫停,然而目前仍然普遍性地運用。
———大範圍採用回購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行為,即BT模式。去年國家四部委下發的463號文明確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不得以BT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然而,在融資額達不到投資需求時,融資平臺公司仍普遍性地採用BT模式彌補不足,一些公司還公開地將此作為企業的經營創新。
———一些地方政府繼續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注資或提供擔保。2010年國辦19號文、去年的463號文均要求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然而,在融資平臺公司從信託、基金公司等影子銀行融資時,地方政府提供擔保函現象仍然大量存在。記者隨機登陸一家信託公司網站,正處於募集期的金禹水投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查詢信託産品)公開資訊披露顯示“常德市財政局作為直接還款人,承諾到期償還債務,還款來源有保障。”
———土地儲備中心違規與融資平臺公司一體化運作。2012年11月,國土資源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土地儲備與融資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土地儲備工作。463號文也明確要求地方各級政府不得授權融資平臺公司承擔土地儲備職能和進行土地儲備融資。不過,不少地方採取拖延政策,將土地儲備中心挂在城投公司名下,有的還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運作。一家投融資平臺負責人説:“土地是融資平臺公司的命根子,如果真的剝離了,融資平臺也就走到頭了。”(記者 沈翀、蘇曉洲、王聖志、葉前、杜放、李斌、馮雷、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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