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穎春
國家發改委和環保部近日聯合印發《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作監管辦法》。《辦法》明確,燃煤發電機組必須按規定安裝脫硫、脫硝和除塵環保設施,其上網電量在現行上網電價基礎上執行脫硫、脫硝和除塵電價加價等環保電價政策。目前,脫硫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1.5分錢,脫硝電價為1分錢,除塵電價為0.2分錢。
《辦法》規定,環保設施運作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並按單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進行考核。超過限值1倍以內的,沒收環保電價款,不予罰款;超過限值1倍及以上的,處5倍以下罰款;對線上監測等數據弄虛作假的行為,將予以嚴懲。
《辦法》要求,發電企業必須安裝運作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並與環保部門和電網企業聯網;加強對電廠環保設施運作的監督檢查和新聞輿論監督,鼓勵群眾舉報;省級環保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向社會公告燃煤發電機組污染物排放情況和典型價格違法案件。同時,明確發電、電網企業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及責任追究辦法,確保環保電價政策執行到位。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舉例,一個裝機100萬千瓦、年發電量50億千瓦時的燃煤發電機組,若安裝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則可享受環保電價加價每千瓦時2.7分錢(其中,脫硫電價1.5分錢,脫硝電價1分錢,除塵電價0.2分錢);如果其正常運作該環保設施並達標排放,則每年可獲環保電價款1.35億元;如果其一年中有20%的時段超過規定排放限值1倍及以上的,則不僅要被沒收超標時段環保電價款2700萬元,還將面臨最高1.35億元的罰款。可以看出,這個處罰是相當嚴厲的。
此外,排放濃度小時均值考核直接考核排放效果,比按投運率考核更加嚴格、更有針對性。燃煤發電企業必須保證每個小時都要達標排放,否則將被沒收環保電價款,嚴重超標的還將面臨鉅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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