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負責人表示,2006年3月實施石油價格綜合配套改革時,國家建立了四個配套機制,其中一個重要的機制就是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給予補貼的機制,其目的就是為了緩解成品油價格調整對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影響。
據統計,2006年、2007年、2008年,中央財政撥付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分別為120億元、276億元和716億元,對漁業(含遠洋漁業)、林業、公交、農村客運(含水路客運)、計程車等行業的補貼資金分別為86億元、150億元和365億元。今年1月份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後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機制的通知》,8月份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和農業部等三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完善了對種糧農民、漁業、林業、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計程車等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機制。這次成品油價格調整後,中央財政將按照上述補貼機制的有關規定,將補貼資金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的形式及時下達到地方。
此外,各地將綜合考慮成品油、液化氣等調價和市場物價變動因素,繼續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責任編輯: 楊麗]